山西将对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07:50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6月6日讯 记者李立 《山西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近日颁布。这一将于今年9月施行的地方政府规章的出台,意味着山西省对所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都要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这种监督把关不但要纠正有问题的行政处罚决定,而且对相关责任人也要作出处理。

  山西省法制办监督处处长马春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行政处罚行为是一种重要的执法行为,重大行政处罚对老百姓的人身权或财产权影响更大,必须对其加强监督与制约。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的行政处罚执法活动,不同程度存在处罚随意性较大、程序不规范、过分偏重于罚款以及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问题,因此,山西省试图通过对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监督,推动行政处罚行为的进一步规范。该办法规定,垂直管理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要分别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2,750,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