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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太湖水致癌”谣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09:53 新安晚报
据新华社电 无锡市居民丁某采用发手机短信形式,散布“太湖水致癌物超标”的谣言,涉嫌扰乱公共秩序,6日被无锡警方查获,现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无锡市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利用手机短信散布谣言,称“太湖水致癌物超标200倍”,引起一些市民恐慌。警方立即组织警力调查走访,很快查明散布此谣言的是家住无锡沁园新村的丁某。据丁某交代,自5月31日晚起陆续向130余人散布了上述内容的手机短信,并导致了更大范围扩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手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据此,无锡警方依法对丁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决定。(郭奔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