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至12日自考生可办毕业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10:24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杜娟 通讯员 刘玄】6月10日至12日是本市高自考2007年上半年办理毕业申请的时间,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在此期间亲自到本人考籍所在区县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手续。

  考生办理毕业申请手续要带齐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4张同底正面免冠浅蓝色背景一寸近照;在区县自考办领取《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以下称《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登记表》、准考证、全部课程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交回区县自考办。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交验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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