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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规定暑假不许组织学生军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8日08:53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贾林娜】昨天,市教委、天津警备区司令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安全组织学生军事训练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07年开始,暑假期间一律不允许组织大学生、高中阶段学生进行军事训练。 市教委、天津警备区司令部明确: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是在校学生的必修课,高校要统一规划、实施和管理;高中阶段学校(高中和中职)的学生军事训练,要纳入社会实践活动中组织实施。本科学生军事技能训练的时间是21天、专科学生14天、高中学段学生10天,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学课时36学时、高中学段开设军事知识讲座15学时。市教委规定,学生军训要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并在学年内进行。 为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在正常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时间内,如遇高温预警信号——黄色预警信号:即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5°C以上时,要尽量减少午后高温时段的户外军训活动;橙色预警信号:即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C以上,应尽量避免午后高温时段的户外军训活动;红色预警信号:即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到40°C以上时,要停止户外活动。学校要注意军训期间对学生的防暑降温,并应随时与气象部门联系或拨打咨询电话121,及时掌握气象信息,适时调整军训内容。 如果学校(学生军训基地)代为学生购买(或提供)军训服装等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产品质量要求。同时为增加军训服装的透气、吸湿性,提倡使用涤棉混纺面料产品。考虑到原料品种和消费市场综合评价,建议目前所购买的军训服装,其面料使用棉纤维含量应≥15%,而且通过招标并经检验合格、批量抽验合格的方可提供给学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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