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呼唤区域发展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8日17:01 法制周报

  法制周报记者 李俊杰

  2007年6月8日至6月12日,6700万三湘儿女迎来了一场规模宏大的经济盛宴——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与经贸洽谈会(简称“9+2”)。

  与往年相比,本次盛会除有各方政府代表团出席外,还邀请了长三角与环渤海等区域合作组织机构代表参加,同时,东盟10国商务部长、欧盟27国驻华大使或商务参赞也将参会。

  对于即将到来的这场盛会,有观察人士认为,经济发展和合作仍然是会议的主题,但如果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机制放在一个更长远和更广阔的背景下去考察,如何从国家立法层面对诸如此类的区域合作给予长效制度保障,则成了更重要的课题。

  探索区域平衡发展机遇

  “泛珠三角”经济区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区域内各行政单位经济发展模式和水平差异性较大。于是,如何确保泛珠三角区域经济的协调平衡发展,已成当务之急。

  2005年7月25日,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与经贸洽谈会在成都召开,“9+2”各方代表讨论通过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

  “泛珠三角对于全国区域协调平衡发展来说,是一种先行探索。”作为参与起草《规划》的学者之一、中山大学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主任陈广汉教授表示,无论是与世界上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展开的合作,还是与国内一些区域如长三角合作相比,泛珠三角合作有着自己的独特之处。“但从根本上来说,它们的核心内容都是共通的,即寻求市场开放、市场统一,尽量减少区域内商品、资源流动障碍。”

  海南省社科联专家王丽娅指出,随着合作的不断深化,“泛珠”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必须要解决一系列利益竞争问题。“充分发挥政府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作用的关键在于,调整和完善政府的有关宏观政策法规,这是政府层面促进泛珠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 (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

  劳务合作需共同解决机制

  在“9+2”区域内,如何解决劳务合作领域的劳动纠纷、权益保护、劳动保障等问题,已经被提上各地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改革开放初期,外出务工人员一段时间后最终会回到家乡,但如今外出务工人员中的不少人会选择留在就业单位所在城市。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正华为此提出,希望这些人的养老金问题能得到顺利解决。

  本届盛会恰好有一个亮点——“劳务合作”被首次列入大会高层论坛的四个议题中。刘正华日前透露,届时,将在九省区行政首长联席会议上通过《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劳务合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区域劳务合作,提升合作的水平与层次。同时,九省区劳动保障厅负责人将审议并签署《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建议书》,进一步推进九省区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本报博客地址: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

  此外,九省区劳动保障厅负责人将交流和探讨跨省区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呼吁和推动加快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

  呼唤国家立法保障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为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建立了制度保障。框架协议明确了自愿参与、市场主导、开放公平、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协议同时明确了基础设施、产业与投资、商务与贸易、旅游、农业、劳务、信息化建设、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十个具体合作的领域,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为保证有效开展合作,拓展合作渠道,协议确定了合作协调机制的架构。

  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新机制基础上,论坛还建立了“9+2”政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政府秘书长协调制度、部门衔接落实制度,并商定今后将按照“联合主办,轮流承办”的形式,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和泛珠三角经贸合作洽谈会,使之成为推进区域合作的两个重要平台。

  6月6日下午,王丽娅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建立泛珠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法律制度是发展之本。泛珠区域协调发展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秩序、区域生态环境、宗教民族关系、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等很多方面,既要推进经济建设,又要实现经济、资源、人口、文化、环境的协调发展,就必须按客观规律办事,在法规上确定泛珠区域整体发展的地位。(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

  因此,应当在国家立法层面出台相关泛珠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法规,规定泛珠区域整体发展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领导及组织机制,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国家在土地、财税、金融、人才等方面的扶持等基本问题。在此基础上,国家应当重点研究一些涉及区域发展的法律法规,其中至少包括“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法”、“区域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改善区域经济结构的共同任务法”等。

  “目前还没有正式颁布相应的区域发展法规,尽管出台了相应的协议,但这只是框架式的,与具体法规还是有着本质区别。”王丽娅说。 (34237)

  专家简介

  王丽娅,海南省社科联专家,海南大学经管学院教授,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海南金融》杂志主编,英国威尔士大学战略管理导师,中国

人民银行总行国际经济学会学术委员。主要从事公共投资、国际金融、企业融资及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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