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规定政府部门开会一般不超过1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9日15:24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6月9日电(记者 苏万明)青岛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会议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政府部门召开的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

  按照规定,青岛市政府部门应在年初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科学提出年度会议计划,报批后按计划实施。对不同部门但内容相近的会议,逐步推进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会议等新的会议形式,研究实施归口召开会议的办法。提倡召开专题会、现场会、座谈会等小型会议,严格控制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简化会议议程,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政府部门召开的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提交会议的材料要简明扼要、主题突出,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青岛市同时规定,严格控制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会议。会议与会范围应根据内容确定,保证参会人员身份符合会议要求,提高会议效能,避免无关人员陪会;年度工作例行会议,若无重大政策出台,不邀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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