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将免交车船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1日23:0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11日电 (记者 王宇 毛晓梅) 从今年起,中国数亿骑车人将不再因骑自行车而交税。

  根据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国自1951年起开征自行车车船使用牌照税,自1986年起开征自行车车船使用税,这两项税种当时的税额分别为0.5元至1元和2元至4元,至今已开征几十年。

  今年年初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自7月1日起,机动车车船税将随交强险一同缴纳,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免交车船税。

  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就在几十年前,自行车曾被喻为中国人家庭财富的“三大件”之一。但时过境迁,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百姓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自行车这一昔日财富的象征已逐渐演变成帮助人们出行的普通交通工具,用税收杠杆调节社会财富的意义已逐渐弱化。同时,其占国家税收的比例也不断下降。即便以全额缴纳来估算,两税相加也不过十几亿元,占国家全年税收收入不到千分之一。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将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纳入车船税免税范围,是国家以人为本,意在减轻低收入群体税收负担的体现。

  中国是世界自行车第一大国。中国自行车协会数字显示,至少还有六成以上的中国人在骑自行车,目前全国自行车保有量达4.7亿辆,其中普通自行车4.2亿辆,

电动自行车5000万辆。自行车仍是我国大多数居民最主要的交通工具。

聚焦新车船税

新车船税7月起征缴 税额上限平均提高一倍

  延续近21年的车船使用税停止征收,取而代之的是将于7月1日起随交强险一同缴纳的新车船税,缴纳税额上限将平均提高一倍左右…[详细内容]

税务总局详解车船税

  • 我国对车船税征收的历史可追溯至明清时期
  • 保持原车船税税额下限,将上限提高一倍左右
  • 免征范围:
    • 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
    • 拖拉机、捕捞和养殖渔船
    • 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和警用车船
    • 已经缴纳船舶吨位税的船舶
    •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 由保险机构在办理机动车交强险时代收缴车船税
  • 纳税人可申请退还自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详细内容]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