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企业排污成本大幅上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2日02:53 中国青年报

  据新华社南京6月11日电(记者蔡玉高)从7月1日起,江苏省将大幅度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以期运用价格杠杆,建立健全“排污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的环境价格机制。

  据了解,具体征收标准为:废气排污费由0.6元/污染当量(污染当量就是污染物内所含的不同化学成分数量)提高到1.2元/污染当量,其中二氧化硫由0.63元/公斤提高到1.26元/公斤;污水排污费由0.7元/污染当量提高到0.9元/污染当量。

  江苏省环保厅有关人士分析,排污成本与治污成本形成倒挂,使得企业宁可掏钱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治理污染。据测算,目前二氧化硫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为0.60元/污染当量,而电力生产企业二氧化硫的治理成本高达3元/污染当量左右。调高二氧化硫排污费,就是为了用价格杠杆来逼迫企业降低二氧化硫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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