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治理公民社会新举:行业协会从附庸变为伙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2日10:59 公益时报

  - 刘佑平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通过政府和协会的“彻底分开”,解决当前行业协会存在的问题。对这一《意见》的评论颇多,大都持正面肯定的态度。确实,此文的出台,无疑是本届政府开明政治在操作层面的又一大积极举措。

  分析这一善政出台的背景,有两个层面:最直接的背景,就是最近新闻报道很多行业组织有不规范之举,引起社会批评反感过多,深究其原因,为该管没管,该脱没脱。更深层的背景,则有三:一是政府看到在对外关系特别是对外贸易方面,商会和行业协会,可以起到政府起不到的作用;二是政府对公民社会组织,确实正在思考如何打破“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弊端,实现既宽松其环境,培育其发展,又使其虽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良局;三是行业协会这一类公民社会组织,近来不断壮大,政府也不能不重视。

  经过此番改良,中国的行业协会和商会类民间组织与政府的关系,就庶几可以由原来的附庸关系,变为合作伙伴的关系。

  中国的公民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历史上曾经是独立性比较强的社会组织,但在计划经济时期,则成为带有政府性质的事业单位,完全成为政府的附庸,被业界戏称为“二政府”。近二十年来,这种状况有所改观,但没有根本性的改变。说改观,就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一些独立性比较强的行业协会组织。但这些组织整体数量和规模都不大,而且受到“二政府”们的挤压,生存空间不大,虽然其活力有余,但作用有限,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说没有根本性改变,就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各类“二政府”式行业协会组织,在数量和规模上,都仍然占绝对地位。而且这些组织,因为与政府的关系,往往垄断着资源,但又不做事;他们对政府资源有极大的依赖性,不独立,但对市场本身的感觉又非常不灵敏;而且因为这些组织的负责人,往往就直接由各行业管理部门的政府官员担任,结果往往又出现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成为了公民社会发展的阻碍。

  如何改造官办的NGO,改造“二政府”,是当今中国公民社会发展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公民社会组织有两个特点或者成人标志,就是自治性和草根性,改造“二政府”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自治,让他变成草根。他自治之后,就有生命力了,有活力了,他就要考虑如何生存和发展的问题。让他变成草根,没有特权了,不是官员了,这样就谁都可以来做,只要你守规则有本事,只要你能为会员为行业服务。

  不要害怕一放就乱,就像我们当初担心私有化担心国企改革一样,其实都没必要,为什么呢?在市场经济社会,公民社会组织仅有满腔热情还不够,还要有市场的能力,同样要参与竞争。当“二政府”们由官员、由垄断者成为一个竞争者之一,他就要考虑如何以更好的服务来赢得企业的认同,来赢得市场。有法律管着,有市场规则管着,他们只会变好。

  如今,国办的意见下来了,如何贯彻执行,倒是一个大问题。国办的态度倒是坚决,要“彻底分开”,其中最重要的分开有三条:一是人员分开;二是财产分开;三是办公地点分开。这三条中,许多媒体关注的是第一条,但我个人认为,最值得关注和探讨的是第二条财产分开。这里涉及到一个公益产权问题,涉及到一个政府财产和公民社会的公益财产问题。但颁布不久的《物权法》似乎对此也没有完全界定清楚,因此很需要物权法的法律专家们和公益学者们去探讨。

  此外,对全国性行业协会来说,其办公地点不仅没有必要设在政府部门的办公楼里,还应当根据其行业实际状况与需求,可分设在全国各地。

  此举的意义,在公益领域特别是公民社会领域,绝对是天大的事。

  行业协会组织独立自治了,对政府的好处是大大的。一是行业和企业经济的市场发展,协会就先行管理了研究了,政府只需把二道关。二是行业协会自治了脱钩了,不仅财政开支小了,负担小了,而且制度上的腐败几率就要大大降低,政府形象也可随之提升;三是有了行业协会这一类公民社会组织,政府多了一个伙伴,跟国际社会打交道,就更加游刃有余……

  总之,这是一个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善政,值得我们鼓掌支持!

  希望这一善政,早些从意见上升到法律制度;更希望政府此举,能早日由行业协会商会一类组织,扩大到整个公民社会组织。

  卫生部:全国牙防组违规收认证费208.5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卫生部系统内部审计规定》的有关规定,卫生部日前对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以下简称牙防组)1997-2006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认定,牙防组存在的违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违规收取“认证”收入208.5万元。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颁布后,牙防组在没有取得认证许可情况下,继续开展牙膏功效技术评价活动,收取相关费用208.5万元。

  二、违规领取补贴。牙防组的主要负责人两年中多领取职务补贴46000元、违规一次性领取住房面积未达标补贴74174.4元。截至目前上述补贴已全部退回。

  三、财务管理问题。一是未经批准开设账户。1997年牙防组未经批准,开立银行基本账户,2006年11月被撤销。二是对外贷款问题。1994年,牙防组贷给广东省澄海县黑妹保健用品厂50万元,未及时收回,造成直接损失15.4万元。三是补记入账。牙防组1994-2006年收取赞助款等18.4万元,并直接支出7.6万元,未及时入账,至2006年7月才补记入账。四是奖金、补贴、劳务费发放名目繁多,支出随意。五是资产管理不规范。牙防组印制的牙防宣传书刊、图书资料等没有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核算和管理。六是牙防组使用牙防基金会票据收取赞助等款项,使用基金会外汇账户提取外汇,用于牙防组人员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根据以上审计结果,卫生部决定,牙防组收取的“认证”收入全部上交;鉴于牙防组已撤销,卫生部将责成有关单位尽快彻底清理牙防组的遗留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针对牙防组在内部管理和业务监管方面所暴露的问题,卫生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对主管社会团体和非法人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尤其是财务收支的管理。同时,卫生部要求有关组织和团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魏 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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