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称不强制中小学生跳校园集体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2日13:43 中国网

  教育部2007年第10次新闻发布会定于6月12日上午9点45分在北京市二龙路中学举行,介绍教育部推广《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有关情况。教育部学生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杨贵仁介绍,推广校园集体舞的目的是为学生更多的提供艺术活动的形式,但并不是规定只采取这种活动形式。以下为杨贵仁对校园集体舞的推广与普及工作的介绍。

  [杨贵仁]:

  我们刚才讲了,校园集体舞活动有助于学生愉悦身心,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能力;有助于培养学生动律、节奏、造型感,感受学生身体技能和形态,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有助于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合作的意识,同学之间相互交流的能力,使我们的学生能够得到生动活泼的发展。我们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校园集体舞所具有的特殊教育功能,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为契机,采取积极的措施,充分利用大课间体育活动和学生集体体育锻炼时间和空间,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园集体舞活动,促进他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我们推广校园集体舞的目的是为学生更多的提供艺术活动的形式,但并不是规定只采取这种活动形式,这个我跟大家介绍一下,不是说全国就跳这一支舞,其他舞都不跳了,其他活动都没有了,这是片面的理解。我们只是一种艺术活动,一种艺术形式和艺术内容,我们要求艺术活动要丰富多彩。

  学生如果不喜欢跳舞,也可以参加其他的艺术活动和体育活动,但是我们总的原则是希望学生要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和体育活动,要走出教室,走到操场上,走到阳光下,不能到了课外活动的时间还留在教师做作业,这方面我们要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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