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发改局:越级审批已进行自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3日09: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对话

  三台县发改局纪检组长古立建

  越级审批已进行自查

  记:绵阳市发改委按二类标准批的法院审判庭建设工程为8500平方米,为什么到了三台县改革和发展局却变成了比一类标准最大限值10690平方米还大的11033.09平方米了呢?你们修改的依据是什么?

  古:当时,法院向我们报的项目是“业务用房”,并把初步设计图纸给我们了,又不好改动,所以就按一类标准批了。

  记:三台县法院2005年受案数量是2672件,只能按二类标准即最大限值8220平方米进行立项建设,那你们批准一类标准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古:他们报的是2004年的案件受理数量,按当年的数量就可以按一类标准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实际建设和审批过程中,在国家标准范围内浮动10%以内的建筑面积是允许的。

  记:你们是否可以将绵阳市发改委审批的项目名称调整为“修建综合业务用房”?并扩大建设标准、概算投资和建设面积?

  古:我们可以对设计方案进行初审,然后报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审批。

  记:那你们当时报了吗?

  古:没有。由于这个项目是2003年的,按国家规定,国债项目在2年内没有动工修建将被停止,所以我们在绵阳市批准8500平方米的基础上,增加了2500平方米的业务用房;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没有上报审批,属于越级审批。从上月28日起,我们已进行自查,并于本月4日将存在的问题上报了市有关部门。

  绵阳市发改委副主任谭岗

  我刚到任,以前的项目不熟悉

  记:请问三台县发改局可不可以将绵阳市发改委审批的项目进行改动?他们的这种行为属于错误、违规还是正确?他们改动项目内容是否需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谭:我是今年刚到现在这个岗位的,对2003年的项目不熟悉。我下来问一下国有资产投资科。我现在没有办法回答你的问题。

  记:那撇开三台县法院这个案例不说,就市级发改委审批的国债项目,区县级(下级)有无权利改动?改动后是否需要向上级报告,或者经过上级部门审批?

  谭:我下来问一下再说。(随后匆匆挂断电话)

  绵阳市发改委国有资产投资科副科长宋洁

  下级修改上级批复,应向上级报告

  “我对这个项目不清楚,不便回答记者的问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下级修改或者调整上级的批复,应该向原审批机关报告。”宋洁称,这件事副科长林伟比较清楚,她让办公室人员电话联系林伟。

  记者在办公室等了1个多小时,林伟也没有出现。10:50,记者下楼时遇见了林伟。记者单刀直入:“林科长,三台县发改局修改你们审批的国债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等,其做法是否正确?调整后是否需要向你们报告?”林伟回答:“我没法回答你的问题。”

  我们只好再次联系谭岗。谭说,三台县发改局给了一个法院的什么材料(自查自纠)给他们,但最近很忙,没有来得及看。“不过,我们很重视这件事情,已经叫三台县发改局组织一个详细的材料送过来,估计过几天就有结果。”至于三台县修改批复的做法是否正确,谭岗仍然没有回答记者的提问。

  目击

  办公室装修漂亮审判庭一半没装修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法院新大楼内的院长办公室、院各级领导办公室、各科室都已装修得漂漂亮亮,且均已投入使用,法院所有工作人员和办公机构已整体搬到新楼里办公。

  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大楼内的15个审判庭尚有8个审判庭因无钱装修而无法使用。引领我们参观的法院办公室主任韩声贵说,“现在我们还没有考虑装修这些审判庭,如果全部装修,还会欠很多债务。眼下,我们使用的不少办公家具都是原来的旧桌椅,我们不能再增加欠债了!”

  动态

  旧债未还清法院又添新债

  韩声贵和张伟说,三台县新建法院大楼目前至少欠债在300万元以上,由于新建工程尚未决算,具体欠多少还不清楚。韩称,在新债之外,三台法院还有一大笔旧账。据称,2000年,三台法院修建单独存放档案的办公用房和职工宿舍,至今仍欠三台县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刘某120万元。记者随后从刘某处得到证实。据了解,去年,刘某将法院告上法庭,由成铁中院执行,但法院没有钱,执行也就未兑现。“法院的确现在没钱。但是所欠的钱我们将逐年想办法解决。”

  今年4月,三台县将法院老办公场所的土地和地面附属设施进行公开拍卖,获得440万元价款。但这笔费用没有用来给付工程款,而是进了三台县财政的账户。“法院收的钱进入财政账户后,支出则以案件办理费用的方式下拨一部分,除了维持日常工作运转外,并没有多余的节余;要搞建设,欠账也是正常的。”韩声贵表示,“法院都是国家的资产,希望财政每年能支持一部分。”

  律师

  下级无权更改上级批复

  四川洪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崇新和四川时代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梅刚认为,按照中办发[2003]3号《关于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和(2003年3月10日川委办[2003]5号)《关于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精神,必须严格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省级以下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必须由省级计划部门核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两律师称,“下级政府部门无权对上级政府部门的批复作出更改。”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批复不仅改变了原有项目的名称,还改变(增加)了项目的概算投资和建筑面积。“国债项目都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如果三台县法院不是修建审判庭,就不能获得国债资金支持。”

  文/图本报记者廖兴友绵阳新闻热线:137307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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