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立法禁止医院和医生私售药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3日15:06 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6月13日电(记者郎秋红)医生私自向患者兜售药品将以违法论处,近日出台的《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禁止医院内部科室与人员私设药柜、私售药品。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隋殿军说,长期以来,我国在医疗机构药剂管理方面一直存在缺陷。比如,对医疗机构设置药房或者药柜储存条件等方面无相关规定,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私自销售药品或者制剂,极易被从非法渠道购进假劣药品的不法分子所利用,直接危害患者;同时,由于是私自行为,难以为医疗机构和监督部门所控制,其储存的条件也难以保证药品质量不发生变化。吉林省通过地方立法,对上述行为进行了规范,建立了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制度和内部科室与人员私设药柜、私售药品的禁止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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