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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43种情形 违法司机负全责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02:15 北京晨报
交通事故责任7月起只分“全部”和“同等”不挪车造成道路拥堵将罚200元 以往,在一些轻微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往往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民警到达前,事故现场对道路交通已造成影响。从7月1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实施,昨天,市交管局和北京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对《办法》进行了全面解读。 记者了解到,《办法》最大的变化就是将事故责任简化为全部责任和同等责任两种,取消了以往按比例定则的情况。在事故中,有8类情形的一方当事人为全部责任。这8类情形包括:追尾、逆行、倒车、溜车、开关车门、违反交通信号、未按规定让行和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市交管部门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8大类情形包括43项交通违法行为。其中,违反交通信号和未按规定让行的,占了32种情形。另外还包括逃逸的;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载物超宽的部分刮撞其他车辆的;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等情形。 对机动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的情况,《办法》还有具体的规定。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驾驶人应迅速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候保险公司处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公共设施及其他财产损坏的,驾驶人标划现场后,迅速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在发生事故时,各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妨碍交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拖移其车辆至不妨碍交通地点;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并对驾驶人的其他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详解新规 事故发生 撤离现场后再填《协议书》 市交管局副局长王立在解读中说,发生符合《办法》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以下步骤撤离现场、协商解决。 如果当事双方自愿放弃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就损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场赔付现金当场结案。当事双方可填写《协议书》记录协议内容及赔偿履行情况,并作为证据留存。对于无责方当事人无损失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的,为了保证全责方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无责方也需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并填写《协议书》。 简明图解 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为安全起见,最好穿上反光背心),相互记录车辆号牌并交换联系方式(例如交换名片、互相拨打移动电话),约定撤离现场后停车等候的地点。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设置警告标志。 出现车辆无号牌的、驾驶人无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的3种情况时,当事人应自觉保护现场,立即报警,等候交警处理。 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当事双方相互查验驾驶证(双方要主动出示驾驶证,相互查验驾驶证照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事故责任。 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索取报案号(保险公司的报案服务电话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各执一份,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填《协议书》 当事司机要互相核对证件 市交管局事故处处长王刚提醒司机,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驾驶人员最好在车内携带《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石笔或粉笔、签字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用石笔或粉笔来标划、固定停车位置,填写《协议书》,自行解决交通事故。他说,驾驶人员可向各自的保险公司免费索取石笔或粉笔等。在具体填写《协议书》时,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事故双方或多方各执一份。 《协议书》由市交管局和北京保监局免费发放给机动车驾驶人。司机可到交管部门各对外办公窗口和各财产保险公司营业网点领取,也可在市交管局和北京保监局官方网站自行下载。市交管局网站:WWW.BJJTGL.GOV.CN。北京保监局:WWW.CIRC.GOV.CN/BEIJING。当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持《协议书》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简明图解 事故时间一栏 须填写阿拉伯数字,精确到分钟。 事故地点一栏 须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姓名一栏 填写各方当事人姓名,填写前须核对各方驾驶证或身份证。 车辆牌号一栏 如实填写,如黑色牌照的号牌,应在号码后注明(黑牌)。 保险公司报案号一栏 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会反馈一个报案号,将此报案号填写在本栏中。 赔偿情况一栏 对于当事人自愿放弃保险索赔的,可以根据事故双方的协议内容填写,并签名确认。 现场处理 驾驶人可在现场自划标线 交管部门相关人士称,在事故中除了上面提及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情况,驾驶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应标划现场:检验合格标志的;无交强险标志的;未在本市投保交强险的;一方逃逸的。需要标划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固定机动车停车位置时,可用石笔或粉笔在车辆的每个车轮外延中心垂直于地面上标划“Т”形线。如果是多车轮的车辆,只需标划前后四个车轮即可(见下图)。划完标线后,在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肇事逃逸车主必须负事故全部责任 对于肇事逃逸车辆的车主,他下一年将面临车险保费上浮的结果。昨天出台的快速处理办法中指出,“对于肇事逃逸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根据《办法》规定,逃逸方当事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对投保商业车损险的受害方的车辆损失,由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先行赔付。 据介绍,各家保险公司车险理赔业务与交强险信息库的理赔信息平台连接,及时传输商业车险理赔案件信息。这样一来,车主的信息将及时反馈,可以防范道德风险,防止不当得利的现象发生。 记者昨天从阳光财险获悉,该公司将配合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从7月1日开始推出“直赔直汇制度”。即出现原因清楚、保险责任明确、单纯车损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事故,经公司查勘定损后,手续齐全,客户可以马上得到赔偿;客户可以选择领取现金方式,也可以选择银行转账。晨报记者 李隽琼 简明图解 在撤离现场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逃逸,另一方当事人应记清逃逸方的车型、车号、逃逸驾驶人特征等基本情况。 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立即拨打“122”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到现场进行处理。 权威答疑 记者:《办法》将“小事故”界定在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怎样才能算“能移动”? 市交管局:车辆能移动可以有两个解释:一是车辆能开走,二是车辆可以推走。在事故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过程中,其他社会车辆必须避让事故车辆。 记者:《办法》将适用范围限定在“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那么机动车和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也会有类似快速处理规定出台? 市交管局:还没有。如果是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事故,或者是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涉及第三方,在无法进行自愿解决的情况下,就应该报警。 记者:如果事故在快速处理完后,才发现有套牌等违法情况,那该怎样处理? 市交管局:《办法》的制定依托的是各方诚信的原则,如果遇到上述情况就要立即报警。如果当事人未及时返回,就视为逃逸。《办法》目前只是试行,以后还会进一步调整。在试行初期,我们也会有交警到场对司机进行指导。 相关新闻 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完成《暂行办法》有望本周内出台 事故违法车 保费最高可翻番 您下一年度的交强险保费究竟是降还是升?答案最早在本周揭晓。 记者昨天获得的一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显示,如果是一位有着十分恶劣驾车史的车主,他在上一年度先后发生过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酒后驾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或逆向行驶多达3次(或以上)三种状况,那么,他新一年的交强险费率将要上浮至头一年的2.08倍,这也是保费上浮幅度最大的一种情形。 费率水平与两大因素挂钩 保监会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费率水平将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实现“奖优罚劣”。一辆车如果多次出险,第二年投保时将受到“惩罚”,缴付更多的保费;相反,常年不出险的投保人,其保费也会逐年降低。 《暂行办法》确定了两个与费率联动的因子,一个是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因子A,另一个是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因子V。A因子包括六种情形,V因子则包括八种情形。单个A因子导致费率在下降20%到上升30%之间浮动,而单个V因子导致费率在下降30%到上升30%之间浮动。两种浮动因素中的各种要素有的可以累加。 醉酒驾车司机费率要涨三成 《暂行办法》中体现了鲜明的“奖罚分明”。 如果上一个年度没有发生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车主,他的保费将下调10%,此后,如果连续保持无事故记录,费率还将逐年下调5%直至最多下调20%。 没有违法行为的车主也会得到褒奖。如果一个年度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他的保费下降10%,此后,如果连续保持无违法行为的记录,费率还将逐年下调10%,直至最多下调30% 而如果是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但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车主,他大可不必担心保费涨跌问题,因为他可以得到一次豁免,保费不会因此发生变动。 反之,有交通事故记录和违法行为的车主将受到严厉“处罚”。如果上一年度发生两次或者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他的保费将增加15%,而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车主,他的交强险保费要涨三成。 对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如果上一个年度发生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发生机动车驾驶证被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车主,他的保费要上涨两成,而上一年度发生饮酒(含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车主,他的保费要涨三成。 车险信息平台7月1日前建立 《暂行办法》中要求,上海,北京及其他地区要在7月1日前建立车险信息平台,且当地交管部门提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信息的地区,按照暂行办法与道路交通事故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因素及标准,通过车险信息平台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 在已经建立车险信息平台的地区,除当地保险监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以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告知书》和交强险保单必须通过车险信息平台出具。 晨报记者 李隽琼 交强险浮动因素一览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A 浮动因素浮动比率 A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 A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5% A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20% A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 A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或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5% A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 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V V1上一个年度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10% V2上两个年度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20% V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30% V4上一个年度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但不属于V5-V7的0% V5上一个年度每次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逆向行驶的(最高不超过30%)10% 20% V7上一个年度发生饮酒(含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0% V8上一个年度发生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除V5-V7)五次(含)以上30% 新闻链接 43种司机负全责情形 ●追尾的 ●逆行的 ●倒车的 ●溜车的 ●开关车门的 ●违反交通信号的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未按规定让行的 1.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5.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6.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7.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8.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9.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10.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11.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2.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13.在可以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14.进主路车未让主路内的车先行的; 15.辅路车未让出主路的车先行的; 16.进出或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17.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18.进入环行路口的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19.在交叉路口,后被放行的车未让先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2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2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2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2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24.未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25.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26.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1.逃逸的; 2.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3.载物超宽的部分刮撞其他车辆的; 4.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5.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从7月1日起,如果在路上发生轻微碰撞,双方可协商解决,如不及时挪车而造成交通拥堵,交警可对司机处以200元的罚款。图为车主可免费到交管部门申领,并最好随身携带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本版除署名外 晨报记者 白明辉/文 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