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受伤守车人该不该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08: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最近几天,成都市民任女士遇到一件苦恼事:一家人开车到公园玩耍,不料,车子却在停车场被人挂花,而车辆的维修费至今无人埋单。

  “我付了停车费,守车人就该尽责呀!”提起爱车受伤的事情,任女士显得无奈又伤心。她说,上个周末,她和家人驾驶着自家的红色本田车到百花潭公园玩耍,家人下车后,她将车停放在公园门口的停车场。游玩尽兴,当他们到停车场取车时,却惊讶地发现自己的爱车被旁边的车开门时刮掉一块漆。任女士认为,停车场的工作人员应该为她的车负责,因为自己将钱交给他,他就有义务看好自己的车。而停车场认为任女士应该去找肇事车主。

  那么,究竟谁该为这个意外埋单呢?四川天润华邦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认为,原则上损坏车辆的责任应该由肇事车主承担,肇事车驾驶员才是第一责任人。但是,作为停车场的工作人员,他们有维持停车秩序的责任,如果发现车辆被刮花,工作人员有义务及时制止肇事车辆的驾驶员离去,同时可以要求肇事车驾驶员和任女士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记者周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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