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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博会”管理办法能否扼制“肉搏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09:51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针对一段时间来,南京家装界闹得沸沸扬扬的“家博会”演变成了“肉搏会”事件,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本周一作出反应。当天下午,召集了38家成员代表开会(其中5家缺席),会上“举手”通过了“南京市品牌家装博览会管理办法”。 据了解,为了避免今后家装企业在“家博会”上发生肢体冲突、打架斗殴等现象,“家博会”管理办法第七条的“参展企业责任”作出相关规定:不得采取拉业主,制造噪声等手段影响其他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采用一切不正当的手段进行暗箱操作。在第九条的“参展企业义务”上,记者特别注意到有这样几款义务:“参展企业的接待活动只能在自己展位范围内进行,禁止派任何营销人员参加展会,不得在自己展位以外进行散发资料,拉客等营销活动。” 据悉,“家博会”管理办法还特地制定出“罚则”。按规定参展企业在展会期间有“在展会大门,广场,自身展位以外的走道或他人展位前散发资料、拉客行为的;凡在展会期间播放电视、音响影响他人洽谈业务行为的;凡在展会期间,参与打架斗殴行为的”,将受到“收回展位,业内通报,取消参展通报,取消参展资格,建议取消协会会员资格,媒体公告等处罚”。本报记者 陈勇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