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检察官王翠杰以温柔化解嫌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14:59 《法律与生活》杂志

  本刊记者/孙欣

  王翠杰性格温柔,可她偏偏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女检察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部门负责起诉北京西部地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期”案件,王翠杰所在的公诉一处则办理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严重暴力刑事案件。面对各种抢劫、杀人等恶性罪犯,王翠杰温柔的性格曾经让她的同事们担心:“翠杰啊,咱们分院公诉一处的主要分工是暴力犯罪,面对的被告人往往是蛮不讲理的暴徒,你一定要严厉一点才能有震慑力呀!”可是很快,他们就发现王翠杰的“温柔杀伤力”锐不可挡。

  因此,当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一案被指定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办理时,领导把王翠杰考虑为专案组成员之一。

  办理邱晓华案件

  今年1月,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严重违纪案件。同月,邱晓华涉嫌重婚的犯罪案件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邱晓华案件是受到各方面关注的重要案件,具有极大的社会影响力,能够参与办理邱晓华案件,对任何检察官来说都既是机遇也是挑战。“邱晓华是一名在统计方面有突出成就的学者和高官,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而这个案件涉及的又是重婚这一实践中不常遇到的罪名,因此如何把握证据,驾驭案件,让案件的办理经得起任何检验,是摆在我们面前最切实的问题。”为此,王翠杰和同事们多次研究、研讨,针对提讯、开庭等每个诉讼阶段都制订详细的策略。最终的目的就是公正执法,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精神。

  审查工作进行得非常细致,结果也证明事先制订的审查策略是完全正确的,整个诉讼过程进展得非常顺利,不仅从证据和法律两个方面保证了案件的质量,同时也通过专案组辩法析理和耐心的工作,邱晓华直至开庭时都保持了良好的认罪态度,而且也深刻认识了自己的错误行为给社会造成了危害。为了深刻剖析邱晓华的犯罪原因以及当庭达到良好的教育功能,王翠杰和同事们认真撰写该案的公诉词,获得了法庭内外的一致好评。“我们在撰写公诉词时充分考虑到邱晓华的人生轨迹和转变过程,客观分析其走上犯罪的思想根源,重点突出了邱晓华在世界观改造方面的放松,以及作为高官的他触犯法律给国家、党造成的不良影响。庭审中,邱晓华完全同意公诉意见,也针对公诉意见进行了进一步的反思。庭审后,从各方面反馈的意见看,我们的公诉词获得一致的认可和好评。”

  邱晓华案件是检察官王翠杰第一次接触到从学识到职级都很高的犯罪嫌疑人。其实,由于办理暴力案件的原因,王翠杰平时接触的很多暴力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都很难缠,甚至可以用“刺头”来形容。

  对付“不讲理”的被告人

  去年年初王翠杰就遇上这么一位。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是故意杀人,如果罪名成立,他极有可能被判以死刑。对于这样严重的案件,侦查人员也作了大量的工作,调取物证、血迹等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又全部都指向他。而犯罪嫌疑人是一名从二十多岁开始就因为种种原因几进监狱的惯犯,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五十多年的人生经历大部分都是在监狱度过的。也许正是这种独特的经历,造成了他非常极端的性格,司法医学鉴定其为反社会人格,在被提讯时装疯卖傻,“平时很正常,可是说到杀人这事,他就说胡话,比如说美国间谍在我身上装了东西,或手机里有东西影响我大脑,提讯之后要他签字,他签的是‘以上记录皇帝看过’,对案件事实他死活不承认。”他的逻辑是,杀人案件很少会有直接证据,无论间接证据如何,只要没有口供,就可以凭借自己的斗争经验混过去。对这个案件,必须保证证据确实充分,确保案件质量,同时也必须揭穿各种辩解。为这个案件王翠杰跑了很多次门头沟,她自己开车去的,那里非常偏远,“几次我都以为找不到路了,从来没想到过能走这么远”。最终她找到了关键证人取得证言,又查看了部分案发现场。对于案发现场的情况,她又特意向负责现场勘查的专家请教,专家对于现场的血迹分布能说明当时什么情况,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什么搏斗,有可能在哪里分尸等问题都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和分析。“这些在鉴定结论里是不写的,我了解到很多情况,这些我都在庭上展示,对案件的分析和认定很有帮助。”因为没有口供,王翠杰对自己的要求是必须排除一切疑点。她还找到精神病鉴定专家,与专家长时间讨论嫌疑人的精神状态。在一系列细致工作的基础上,最终在起诉前使案件中充分的证据逐渐形成了合理的链条,证明杀人的犯罪事实,同时也揭穿全部辩解和谎言。

  例如,有人能证明当天他和被害人在一起,当天晚上他们一起离开,之后被害人就失踪了。他供述是送对方回家了,“我送他上的公共汽车”。然而遍查当地的公共汽车出车记录,那里只有一路公共汽车,而且当天因为下雪而停运了。诸如此类的谎言在被一一揭穿后,抱着拼死一搏的嫌疑人依然不予供认。此时王翠杰知道再与他就此纠缠已没有意义,而必须通过庭审全面地揭露犯罪,从而让其在最后的判决面前彻底反省。庭审时,王翠杰综合全案证据,从各个角度对案件进行分析,向法庭解释对这一“零口供”案件提起公诉的依据,整个示证过程和公诉意见完整、充分,最终法院认可了全部起诉意见,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他死刑。由于案件的特殊性,案件的侦查机关组织全队的人员旁听了整个庭审,庭后说:“公诉人公诉词真不错,让不能说话的物证都变得能说话了。听完庭审后唯一的结论就是,故意杀人的就是被告人。”之后,他们还特别要求公诉人把公诉词给他们一份回去学习。“尽管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是出于什么动机杀人,可有了前面工作的基础,让我确信这个案件不可能错。”王翠杰用温柔的声音肯定地说。

  作为一名女性,威严显然不是她的天性,甚至王翠杰还常常为自己温柔的声音而苦恼。为此,王翠杰也承认自己刚开始办案时出于一些原因也曾经故做威严过,可她很快意识到女性的身份对于刑事起诉工作是不可避免的劣势,而要扬长避短必须另辟“蹊径”。

  2004年年初的李平苹故意杀人案,是王翠杰独立办案后遇到的第一起性质恶劣的案件,王翠杰把它称为是“一次考验”。

  李平苹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杀了8个卖淫女,并且有分尸行为。对于这样一名杀人恶魔,王翠杰明白他知道自己是死路一条,肯定什么都不怕了,自己不可能也没必要在气势上压倒对方,如果挑起对方的敌对态度,对案件办理也肯定有害无益。审理中,她敏锐地注意到李平苹的两个软肋:孩子和妻子。他希望妻子的立功情节能够得到认可,从而在被认定共犯的基础上可以从轻。而家里的孩子是否有人照顾也是他放不下的地方。为此,王翠杰特意给照看李平苹小孩的其远方亲戚打过多次电话,叮嘱对方好好照顾孩子,不要让孩子感受压力。同时也对其讲解法律关于立功的规定,打消其顾虑。结果无论是提讯还是庭审时,李平苹都较好地供述了犯罪经过,配合了诉讼过程。

  另外,由于案件的特殊性,这个案卷中的物证照片和现场勘查照片用血腥来形容一点不为过。王翠杰说自己刚工作时对于血腥的照片总想尽量避免,但成为承办人之后,办案的责任让她对于任何案发现场都必须认真观察研读。“因为要想对案件有详细的了解,鉴定结论虽然能说明一定问题,但是对案件详细的说明往往就在于被害人身上的伤口,现场的血迹分布等这些细节问题。”王翠杰说现在的她已经越来越喜欢刑侦学和鉴定理论方面的知识,《女法医手记》是她最喜欢的书之一。

  也许,正是因为这个“爱好”,2004年的时候她挽回了一起可能的错案。

  救了一名被告人

  那是一起放火案,“刚报来的时候大家都没当回事,以为就是一个普通放火的案件,被告人的行为造成一死三伤,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应该没有问题”。嫌疑人杨宝洪是个包工头,承包了部分工程,工程完工后老板却久拖工钱不给,杨宝洪去讨要工钱结果发生了惨剧。初接到该案,王翠杰不由叹息,又是一个拖欠工程款引发的弱势群体采取极端手段争取权利的案例,情虽可原,但法不容情。但是在接下来的审查过程中,她却越来越疑惑了。

  王翠杰与书记员去提讯被告人时,感觉到了嫌疑人与其他被告人的不同——“诚恳”。嫌疑人在叙述了整个犯罪经过后说:“人都死了,我没什么可辩解的,我只是把情况原原本本地说出来,让法院判处我吧。”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王翠杰表面上不露声色,但心底里却开始琢磨,这个案件听他说起来怎么有些不像放火行为呢?他说那天他去找老板要钱,在通过项目经理把老板约到工地后,他就让手下买桶汽油,想一次拿到该拿的工资。正好老板一进院,汽油也买回来了,他就把汽油桶猛往地上一放,刹那间火光四起,虽然大家很快就实施救助,火被扑灭了,一死三伤的后果却没能避免。面对这样的结果,嫌疑人后悔莫及,他说“我只想吓唬老板,没想致他于死地”。如果按照他的说法,应该是失火不是放火呀。但同时王翠杰心中又浮现无数问号:那么汽油是怎么能在瞬间燃烧的?汽油到底是怎么遇到明火的,现场的火到底是怎么着起来的,瞬间的起火为什么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杨宝洪行为的真实动机是什么,如果产生报复之心,为什么事发如此突然?如果有放火的故意,如果是预谋的行为,现场会没有任何痕迹吗?如果杨宝洪供述是真实的,他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一连串的问号都不能在案卷中找到直接的答案,能就此简单认定杨宝洪放火罪成立吗?

  从案卷看,公安机关和区县检察院都将本案定性为放火,应该和他们交流一下意见,看看他们认定的依据。但是不凑巧,由于调离等各种原因,无法与他们进行联系。王翠杰只好自己去寻找答案,她把案件的疑点一一列出来,然后逐一走访,调查取证。她去过房山区消防局,从那里调取了当时失火的照片;又到过北京市消防局火查处进行咨询,她说这次咨询对于案件的认定起了关键性的作用。现场的疑问几乎都在此次咨询中得以解释。例如,王翠杰曾经怀疑失火后嫌疑人会不会有关门的行为,以阻止死者逃离,最终在短时间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为此,市消防局的同志根据她的怀疑,指给她看照片上门框的碳化情况,通过门框是否碳化来证明着火时门的开关情况,最终确定了着火过程中,门是开着的,被害人没能及时逃生另有原因。

  当时救火行动非常及时,人员逃离迅速,为什么单单老板会受伤严重,不治而亡呢?这个问题连现场的证人都无法解释,王翠杰也把这个疑问向市消防局的同志进行了讲述。市消防局的同志在看过现场照片、听取案发过程后解释说,由于汽油桶被墩裂后,流出的汽油遇到屋内煤火炉的明火,汽油遇到高温会迅速膨胀,产生巨大的冲力,有可能将近距离的人迅速推倒而使其无法逃生。在认真对比被害人身上的伤情后,王翠杰发现被害人身上的烧伤完全符合上述推断所造成的结果。火灾发生时其站在煤火炉附近,着火时,巨大的气浪容易使相距仅为半米的老板瞬间被压倒并失去知觉,从而也就造成他靠近火炉的腿部、臀部被严重烧伤,而胸部的肌肤却几乎完好。

  这个问题解决了,那么汽油桶突然破裂的疑问又如何解释呢?毕竟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并不经常发生。难道嫌疑人在隐瞒倒汽油的事实?为此,王翠杰去房山分局的物证科,把烧瘪的汽油桶提出来,认真核查,请教专家,结合案卷的其他证据,分析后认为该汽油桶是从当地一个小卖部购买的,生塑料很脆易裂;当时又是冬天,受冷的汽油桶突然遇热,骤冷骤热加上嫌疑人的外力促使塑料桶突然脆裂,最终成为造成一系列出乎意料的结果的罪魁祸首。

  至此,一个一个的疑问得到了解答,王翠杰也认为有充分的理由认定案件为失火罪。这一个意见在向主诉检察官、主管处长、主诉会和检察长逐级汇报中得到了一致的认可, 在以失火罪提起公诉后,一审判决也以失火罪仅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庭审时,被害人的家属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庭审后,两名受伤的被害人和死亡被害人的家属都没有提出抗诉申请。

  杨宝洪获得了生命,而更多的被告人则因为罪有应得被王翠杰送上刑场。

  女检察官的感情

  王翠杰说作为法律人,应当抑制自己的感情,从职业和法律的精神看待案件和当事人,但有时在面对一些被告人时,自己仍然免不了气愤不已。

  记得在办理一名女性嫌疑人伙同丈夫等人将一家三口杀害的案件时,作为共犯中唯一的女性在被害人家做过保姆,与家中孩子有一定感情,对方家里对她又有一定的信任。她就是利用了这种感情和信任,把孩子、女主人先后骗出,让丈夫有机会一一下手,最后又将四岁的孩子送到杀人者手上。王翠杰说:“尽管她没亲自动手杀人,但正是她促成了案件结果的发生。没想到,一名二十多岁的女子,直至被抓获后仍然不后悔,说什么‘他们有钱,就该抢’!作为女性竟然做到这样,真是想不到。”

  作为办理严重暴力刑事案件的检察官,刑场是必须去的地方。王翠杰至今仍能回忆起第一次执行死刑后心底萌生的“生命是如此之轻”的感慨。也因为这个,她更痛恨那些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人。当抢劫犯、杀人犯在被执行死刑时说杀人偿命时,会真切地体会到作为检察官的使命感。

  如果说女性感情脆弱,难免产生同情心的话,王翠杰说自己更多同情的是被害人和他们的家属。她目前正办的是一起抢劫杀人案,被害人的母亲经常会打来电话,将家中的情况向她道来。王翠杰说他们很惨,老头老太太80多岁,唯一的儿子也不在了,老头身体不好,直至今天,老太太也不敢把实情告诉老头。“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安慰老人家。在接下来的诉讼过程中,我一定会帮助他们争取公正的判决和合理的赔偿,他们太惨了。”

  也许是因为经常与丑恶较量,王翠杰向往一切美丽的事物。在她办公桌的玻璃板下压着漂亮女孩的照片,已经怀孕的她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女儿,漂亮、美好。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5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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