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重申生效10月以后停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16: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递交相关证件和学习交通安全后,就可以令自己因未提交体检表而被注销的驾驶证重新生效”。东莞交警支队车管所昨日提醒,东莞有1100个驾驶证正在重新申请生效,但仍然有15000个被注销的驾照人未曾前来申办,此项业务在10月1日后将停止申办,未曾办理的驾照人应当尽快前往车管所办理。

  据介绍,这次可以恢复的驾驶证是2004年5月1日后,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超过一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车管所计算机系统注销驾驶证。同时,因逾期未办理换证被注销驾驶证及因被记满12分的驾驶证也不在此次恢复范围之内。

  交警部门提醒,此次恢复驾驶证有效的业务从即日起至9月30日为止,今年10月1日起停止受理申请,10月31日起停止办理所有恢复业务。被注销驾照的驾驶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本人还须到学科中心参加学习。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驾驶证(或准考证明、注销回执)、本人相片,本人身体体检证明,填写《恢复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申请人参加学习结束后,车管所将予以办理恢复手续,打印《恢复凭证》,连同机动车驾驶证交给申请人。咨询电话:22265900。(王红虹)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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