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大幅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07:01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6月14日讯(记者 刘凌 沙兆华 通讯员 谭香华)今天,长沙市政府宣布:从今年4月1日起,市辖5区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0元,4县(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为此,该市每年需增加财政投入3000万元。据悉,作为我国中西部地区第一个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城市,目前长沙的农村低保覆盖面、低保标准、管理水平均领先中西部,被国家民政部誉为中西部地区农村低保的典范。

  目前长沙市农村共有18.1万名低保对象,占全市农业人口总数的4.5%。为改变传统的救济方式,让特困群众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该市于2005年1月起率先在中西部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实现了“应保尽保”;随后又开全国先河,为农村“三无”人员(五保对象)发放节日生活补助。在管理上,该市实施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对低保金的发放实行全封闭管理,保证了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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