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规定小汽车车主可自编车牌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07:53 法制日报

  本报济南6月14日电 记者袁成本 吴怡 通讯员葛福庆 新车车主可自编预选车牌号,参加驾照理论考试可自选考试语种。今天下午济南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济南市公安局服务经济发展便民利民十七条措施》,措施涉及机动车登记、治安、消防行政审批、交通、出入境管理等多个方面。

  根据“十七条措施”,从今天起,济南市新购小型汽车登记挂牌将由原来的“三选一”变为机动车所有人自编预选号牌。自编号牌将保持“鲁A”不变,其余5位需要车主自编第1位和第5位为字母,中间3位为数字,字母“O”和“I”不可出现在号牌中。自编号牌如果已被占用的,“机动车自编号牌系统”将自动生成近似号码以供车主选择。同时,济南市公安局还丰富了机动车驾驶人理论学习考试语种,供多国语言驾驶人考试。参考人员可选择中文,包括繁体中文以及英、日、韩3种外文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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