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状告财政部案打破潜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14:29 法制周报-e法网

  来源:《法制周报》——e法网

  乔新生(湖北 学者)

  财政部官员表示,中国将在2007年底启动加入《政府采购协议》谈判。这意味着中国将接受国际通行的规则,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在全球范围内增加政府采购透明度。然而,就在这时,财政部却遭遇一场从未有过的政府采购法律诉讼。

  2004年10月,在财政部主持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卫生部采购招标活动中,北京现代沃尔公司落选,而报价更高的厂家却被选中。北京现代沃尔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院提起诉讼,状告财政部不作为。法院判决财政部必须给予答复。财政部向北京市高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理由是“判决打破了我们长期的工作模式,将对今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产生影响”。2007年6月7日,该案二审开庭。

  这一案件打破了我国政府采购中的“潜规则”,将国务院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托出水面。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发改委负责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如果属于国家发改委自身的招标投标活动,那么,所谓的投诉机制就会形同虚设。如果在中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之后,仍然执行这样的规则,那么,中国政府就违反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议定书中明确指出,凡是涉及外贸的政府规章都必须接受司法审查。换句话说,如果财政部出示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那么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规则,司法机关有权对这一重要文件是否合乎《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进行司法审查。如果认为部门规章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那么,法院有权宣布部门规章无效。

  我们应该感谢本案原告通过诉讼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没有这场诉讼,人们不会注意政府采购的程序问题。这场诉讼提醒我们,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制度化的保障。

  尽管中国不是一个判例法国家,但这一案件足以表明,今后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必须在建立采购系统的同时,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反馈系统,通过接受公众的投诉和建议,使政府采购活动更加公开透明。

  根据财政部自己的统计,2006年中国各级政府采购规模突破3500亿元。如果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那么,人们不知道还将有多少财政收入被浪费,不知道政府采购中还会出现多少腐败现象。政府采购关系到纳税人的切身利益,我们希望有更多的企业勇敢地站出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公民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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