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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选委会:若二审维持原判陈菊须离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17:4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15日电 高雄市长选举无效、当选无效官司历经五个月审理,一审今天(15日)判决当选无效。对此,高雄市选举委员会表示,如果二审仍维持原判,依据“地方制度法”相关规定,将要先解除陈菊的职务,再公告补选市长。 据“中央社”报道,高雄市长去年底选举投票前夕,民进党市长候选人陈菊阵营指控对手中国国民党市长候选人黄俊英阵营涉嫌发放“走路工”,但是黄俊英阵营不满,提出选举无效之诉,并在陈菊当选之后又提出“当选无效”之诉。 官司经过五个月的审理,一审今天判决陈菊当选无效。 高雄市选举委员会表示,选举官司采二审定谳,如果二审仍维持原判,选委会将会依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报“行政院”解除陈菊的职务,同时公告重新补选高雄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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