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审理涉外案件要适当考虑外交大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18:37 新华网

  新华网长沙6月15日电(记者田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5日在北京表示,各级法院要把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涉侨刑事案件作为彰显中国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工作,既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也要适当考虑外交大局;既要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又要讲究方法,运用策略,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肖扬是在15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审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他指出,当前中国刑事审判工作的总体表现是一降一升,全国刑事犯罪总数同比下降,但刑事大案要案所占比例上升。

  肖扬强调,要把维护国家安全、政权巩固和社会稳定作为审理刑事大要案工作第一位的政治责任,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高度重视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审判工作。同时,还要把审理好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紧迫任务。

  “贪官不除,难以立党;污吏不除,难以治国;腐败不除,难以安民。”肖扬说,法院作为掌握评判是非、生杀予夺权力的司法机关,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要深入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管他们曾经职务多高、权力多大,坚决依法惩处,决不偏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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