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通缉犯罪嫌疑人衡庭汉(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6日01:45 北京晨报
公安部通缉犯罪嫌疑人衡庭汉(图)
公安部通缉犯罪嫌疑人衡庭汉

  晨报讯(记者 郝涛)昨日,记者从公安部官方网站获悉,公安部向全国发出公缉[2007]58号B级通缉令,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立即部署,查缉山西洪洞县系列拐骗强迫他人劳动案件犯罪嫌疑人衡庭汉。

  通缉令显示,衡庭汉,男,1965年1月17日出生,籍贯为河南省淅川县盛湾镇衡营村。身高1.70米左右,体态偏瘦,皮肤稍黑,长脸,上牙有一颗缺半,操河南口音。身份证号码为:412927196501174434。

  2006年3月以来,山西省洪洞县发生系列拐骗强迫他人劳动案件,致1人死亡、20人受伤。衡庭汉有重大作案嫌疑,现潜逃。通缉令中同时指出,对在查缉该犯罪嫌疑人工作中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人民币两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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