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菊当选高雄市长被判无效 陈水扁支持陈菊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6日01:53 海峡都市报

  

陈菊当选高雄市长被判无效陈水扁支持陈菊上诉

  陈菊的当选证书,但如今已经被宣判无效(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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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菊当选高雄市长被判无效陈水扁支持陈菊上诉

  为寻真相,去年选后黄俊英(中)搜集所谓走路工事证(资料图)

  N海潮

  高雄地方法院昨天下午对国民党阵营提出的高雄市长“当选无效”和“选举无效”之诉作出宣判,法院裁定,高雄市长陈菊当选无效,选举无效诉讼则驳回。法官认为,高雄市长陈菊在投票前所使用的选举伎俩,足以影响选举结果,裁定陈菊当选无效,但全案还可上诉。

  依台湾“选举罢免法”规定,“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诉讼为二审定谳,原告或被告不服判决结果仍可上诉,但需依民事案件规定于收到判决书20日内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案后,也需于6个月内裁判,因此本件众所瞩目的市长选举官司最慢明年初将判决确定。

  陈水扁和民进党均表示,支持陈菊上诉。

  法官:

  极不公平的选举

  高雄法院昨天传唤原告黄俊英、被告陈菊、被告高雄市选举委员会人员及26名证人到庭,进行言词辩论,这是合议庭在验票及验册后首度展开大规模传讯。

  据悉,蓝绿说法依旧南辕北辙。蓝营表示验册结果发现违法发放选票多达4000多张,远远超过选举差距的1114票,将据此作为法院裁判“选举无效之诉”的事证;绿营则认为争议票仅近200张,不会影响选举结果。

  罪在不实渲染

  走路工事件

  判决作出后,高雄地方法院作出说明,指出选前深夜的“走路工(买票)事件”,经过陈菊阵营不实渲染成“黄俊英贿选被抓到了”,再经过媒体传播,让黄俊英没有机会为自己辩解。法官认为这是一场“极不公平的选举”,因此判决陈菊“当选无效”。

  作出判决后,高雄地方法院行政庭长涂玉斗说明判决理由时称,事后证实陈菊团队指控的走路工事件与事实不尽相符。另外,陈菊团队在法令规定禁止宣传造势的时间突袭,让黄俊英没有机会为自己辩白,这是一场“极度不公平的选举”。

  合议庭因此认为,陈菊违反台湾的“选罢法”第103条第1项第2款:“以强暴胁迫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他人竞选,自由行使投票权,或执行职务”,于是裁定陈菊当选无效。

  证人法院检举

  有4907件事证

  蓝营律师认为,翻盘的关键除了证人检举外,验票后发现4907件违反“选罢法”的事证,也是胜诉关键。

  历经半年的当选无效官司一审宣判,黄俊英翻盘胜诉,蓝营律师认为,关键就在投票当天,有证人检举,两名选务人员在“立委”邱毅陪同下到地院作证,检方因此认为选务可能有瑕疵,裁定封存选票。

  接着在之后的3个月展开验票,没想到验票后,黄俊英阵营发现更多不合理的地方,其中包括幽灵票、遗失票等违反“选罢法”的部分,就有4907件,远远超过两人票数的差距1114票。

  泛蓝:陈菊不应再管市政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昨天召开记者会,呼吁陈菊放弃上诉,至少应暂时请假。高雄议会国民党党团昨天开始连署,要求陈菊官司在一审败诉后应立即请辞,让高雄市长早日补选,新的市长人选确定后,议会再审查明年度预算,这样可以减少争议,市政可以恢复正常。

  亲民党籍“立委”张显耀指出,应向承受巨大压力的承审法官表示敬意。他呼吁,陈菊应尊重一审当选无效判决的结果,且陈菊先前有尊重司法判决的承诺。

  国民党秘书长吴敦义认为,高雄法院判决是“光明的一天”,他呼吁,陈菊至少应暂时请假,不做重大市政决策,才不会影响推动高雄市政正当性。国民党“立委”吴育升表示,高雄法院判决不算迟来的正义,请大家共同珍惜。希望陈菊今后调整心态做好“看守市长”,停止高雄市政重大决策,避免政局过度动荡。国民党籍“立委”雷倩指出,高雄法院判决有两个重大意义,一是证明“诈术选举”不可行;二是公平选务是进步的唯一基础,请陈菊放弃上诉。国民党籍“立委”侯彩凤语带哽咽,代表高雄市民感谢司法单位,认为判决已还给市民一个公道。

  蓝营感慨:

  还黄俊英公道

  国民党2008参选人马英九昨晚返台时表示,算是初步还国民党提名人黄俊英一个公道,希望二审也能维持同样判决。

  黄俊英表示,这是迟来的正义、高雄市民的正义,黄俊英说,他始终相信司法,盼当选无效之诉的一审判决能够成为日后台湾选举的借鉴。

  去年底,曾和夫人邵晓铃南下辅选黄俊英,回程发生重大车祸的台中市长胡志强表示欣慰。他说,他一直认为黄俊英是适合的市长人选,应该还他公道,胡志强感慨,希望借此终止选举歪风。

  去年11月18日,为了帮黄俊英辅选,胡志强偕邵晓铃南下高雄现身造势场合。不幸回程时两人遇上重大车祸,夫人昏迷,被迫截肢救回性命。在听到陈菊“当选无效”的判决后,胡志强深深叹了一口气表示,黄俊英是好人,他一直认为是适合的市长人选,应该还他公道,“替他高兴”。

  此外,胡志强市长指出,陈菊当选无效之后,高雄市还要再办选举,所付出的社会成本庞大,谁该买单,值得大众省思。

  绿营:

  陈菊一定上诉

  高雄地方法院昨日下午宣判陈菊当选无效,针对宣判结果,高雄市昨天下午6时召开记者会说明。陈菊阵营代表表示,陈菊将会提出上诉。

  对于法院一审判决高雄市长陈菊“当选无效”,谢长廷派系的“绿委”管碧玲则呼吁陈菊不要提出上诉,立即进行重选。

  陈菊阵营全面否认

  黄俊英指控

  高雄地方法院昨天一审宣判高雄市长陈菊当选无效,结果出来后,陈水扁、“行政院长”张俊雄、民进党主席游锡堃等都在第一时间致电陈菊,陈水扁认为,“这很不公平,支持陈菊一定要上诉到底。”

  只剩上诉一招

  陈菊无路可走

  陈菊昨天晚间亲自出面,不但强调要上诉到底,还批法官“糟蹋她”,法官用自己的“颜色”、立场决定这场选举官司。并强调,高雄市政不能空转虚耗,她不会请假,要“持续推动高雄市政发展”。陈菊之所以铁了心要上诉到底,是因为根据台湾的“选举法”,陈菊已无资格参加市长的补选,除了上诉,她已别无选择。

  根据台湾“选罢法”第103条第1项第2款至第4款,即当选人因暴力、贿选等情事,经法院判决当选无效确定者,“不得申请登记为该次公职人员补选候选人”。也就是说,陈菊就算现在辞职,让高雄市长补选,她已没有资格申请登记。陈菊唯一有可能翻盘的机会,只有上诉。

  □新闻回放

  2006年12月9日凌晨,就在离高雄市长选举投票还有几小时的时候,民进党籍候选人陈菊阵营突然召开记者会,公布所谓黄俊英阵营涉嫌贿选的录像带,指控黄俊英贿选。随后陈水扁也公开影射高雄市长选举中有人涉嫌买票。

  在检警调查下,古锌酩等“走路工事件”关键人说是出于自愿发“走路工”。黄俊英阵营认为陈菊阵营在竞选期限之后,以及选举投票当天召开记者会,大肆渲染黄俊英贿选被抓到,是散布不实消息意图使人不当选。

  9日晚,高雄市长选举结果揭晓,黄俊英以微弱差距落选。黄俊英竞选总部认为民进党阵营以“抹黑手法”打击了黄俊英的选情,声称不接受选举结果。

  去年12月9日高雄市长选举投票当晚,黄俊英即向高雄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要求查封全市839个投开票所全部选票及选举人名册等。高雄法院隔天裁定准予黄俊英申请,并将查封的选票及选举人名册运至高雄市选委会封存。

  去年12月28日,黄俊英正式向高雄法院递状,提出高雄市长选举无效及当选无效之诉并要求全面验票。院方今年1月12日首度开庭审理,3月12日起并进行全面验票及验册,全案于5月11日辩论终结,定昨天下午5时宣判。

  依台湾相关规定,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诉讼为二审定谳,若当选无效被判成立,黄俊英将递补为市长,若选举无效被判成立,市长则将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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