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机票销售点高开票款金额将被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6日02:45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廖爱玲)航空电子客票销售网点不向消费者明示签改退条件、高开票款金额等将受到查处,情节严重的还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即日起到10月31日,北京工商将在全市首次集中对航空电子机票违规销售进行专项整治。

  电子机票启用以来,有关票务问题的投诉增加。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曾在一个月就受理了18件票务投诉,主要集中在多收票款、无故取消机票、退票收取手续费等方面。

  此次针对航空电子机票的整治范围包括:航空公司自营销售机构、代理机构、兼营销售公司、网络服务公司以及非法销售电子客票的单位及个人。西单民航大厦、首都机场和南苑机场周边被列为重点整治地区。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商部门将对利用航空电子客票的虚拟性,对随意设立销售分支机构进行机票销售的行为严厉查处。而销售点不向消费者明示签改退条件、在行程单中高开票款金额、使用伪造行程单欺骗消费者的,除根据《消法》严查外,情节严重的还要移送公安机关。

  同时,以电子客票销售点为线索展开网络巡查,核实相关网站的备案情况,取缔无照经营。

  目前顺义工商分局已成立了航空电子客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重点监控天竺(空港)地区、首都机场周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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