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抓好《规定》贯彻落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6日05:1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成都日报记者 李影 本报记者 张强) 昨日上午,省纪委召开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纪委贯彻实施《规定》会议精神和何勇同志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6月14日省委常委会有关精神,安排部署了全省贯彻落实《规定》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欧泽高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隆森,市政协主席黄忠莹,市委副书记刘宏建,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刘佩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季桢在成都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要求把贯彻实施《规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同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我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采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务求取得实效。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正确把握政策,宽严相济,立足教育、立足防范,鼓励和动员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在规定时限内说清问题并坚决立即纠正,争取从宽处理。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规定》的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使贯彻落实《规定》成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好、执行好、遵守好《规定》,绝不利用职权谋取任何私利,绝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任何好处。

  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建、市长助理周学文、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泽南、市政府秘书长毛志雄、市政协秘书长沈有春在成都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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