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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要求10天救不出人按失职渎职论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6日16:01 新民晚报
昨日,劳动保障部透露,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山西“黑砖窑”事件高度重视,劳动保障部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示,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调查此事。 从有关方面初步反映的情况看,这次事件涉及拐骗人员、强迫劳动、非法用工等问题。对这些问题,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都有明确禁止的规定。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表示,工作组将尽快查清事实,全力解救被拐骗的农民工,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进展 国家干部充当保护伞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下午,山西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开展打击非法用工、解救被拐农民工专项行动部署。 按照部署,从现在起至7月15日用一个月的时间,山西省将开展整治非法劳动用工行动。其中,凡是有被企业主及其打手殴打伤害等虐待情况的农民工,在7-10天之内,必须无条件解救。如果10天后仍然发现有被拐骗民工没被解救的,省委将按失职渎职处理有关市、县领导。会议要求,对为黑砖窑、黑煤窑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对辖区内强迫劳动、非法用工,尤其是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情况不闻不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依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善后 10个小组今赴12省份送还拖欠农民工工资 5月底,警方从洪洞一黑砖厂解救出31名被非法拘禁、强迫劳动的农民工。昨日下午,记者从洪洞县政府了解到,该县有关部门组成的10个小组将于今日分赴12个省份,把工资、慰问金和一封洪洞县政府的致歉信送到31名被解救农民工手中。 此前,31名受害农民工已有11人通过民政部门救助返乡,6人自愿回家,6人经治疗后返乡,8人自行离开。 根据山西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拖欠受害人的工资按月工资470元的标准三倍足额发放。县政府已先行拨付20万元,用于垫付受害人工资,并以县政府名义给每位受害人发出信函,表示慰问和道歉。本报综合报道 悬赏2万元缉拿在逃工头 公安部昨日正式发布公缉[2007]58号B级通缉令,通缉涉嫌山西洪洞黑砖厂案的工头衡庭汉。对于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警方将给予人民币2万元奖励。奖励金额多于一般B级通缉令1万元的奖励金额。 通缉令在介绍简要案情时称,2006年3月以来,山西省洪洞县发生系列拐骗强迫他人劳动案件,致1人死亡、20人受伤。 山西黑砖场虐待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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