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生工程事故 造谣将被究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7日02:54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在建设工程施工发生紧急事故时,临阵脱逃,或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将被依法追究责任。15日,北京市应急办会同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编制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向社会发布。

  预案规定对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七类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将被究责:不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不按规定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件信息的;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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