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钉子户”暴力抗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7日06:3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6月15日,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和市政局(下简称荔湾区建设局)与市民潘某的房屋拆迁执行案件,由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潘某因采取了泼硫酸、喷不明气体等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将被依法行政拘留15天。

  据悉,2004年3月17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区建设局实施拆迁。因无法与潘某等达成拆迁安置协议,2004年6月,荔湾区建设局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4年10月,法院判决,要求潘某等将房屋交区建设局拆除,并对其作出安置。

  2004年11月,该房屋的3名产权人在达成货币补偿协议后迁出,潘某与另一产权人霍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也拒不协商。2005年10月24日,荔湾区建设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05年11月28日向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但潘某拒不理睬。2006年6月15日,在其他措施均未能奏效的前提下,荔湾区龙津东路604号、606号房屋终被强制拆除,潘某的家人被安置在荔湾区康王中路惠城花园一套房屋内。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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