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纠纷牵出12年前制枪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7日08:42 东亚经贸新闻

  东亚讯(记者 王春丽) 出租车与公交车刮碰后,酒后的出租车车主郭明竟拿着手枪将人打伤,最终郭明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非法持有弹药罪被提起公诉。6月15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06年10月29日,出租车车主郭明与司机办事回来后,与一辆公交车发生刮碰,事后郭明等几人与公交车司机王某发生争吵,郭明一气之下,打车回家取了一把手枪,将与王某同行的张某衣角射穿,郭明随后被抓。据郭明交代,枪支是他12年前按照一本杂志上的图形制作的,随着进一步工作,警方从郭明家搜出了“五六”式步枪弹4发、“六四”式手枪弹35发、“五一”式手枪弹31发,经鉴定,搜出的枪弹为标准军用枪弹,自制手枪具有杀伤力。2007年5月24日,郭明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非法持有弹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昨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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