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检方认定东森总裁王令麟牵涉7宗大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7日09:06 台海网

  台海网6月17日讯 社会瞩目的东森集团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裁定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以新台币一亿元交保。依检调所掌握卷证资料,王令麟除涉嫌小巨蛋体育馆围标案、南港园区售地案与中华商银违法融资案,另外还涉及东森购物投资款案、侵占东森电视薪资案、侵占凯雷集团股款案与力华票券违法票贴案。

  检调调查,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与王令麟利用并无实际营运的六家子公司票据,向力霸集团旗下力华票券票贴,其中多家公司已延展清偿期限多次,事实上与长期信用融资无异,这些子公司包括远森、远富、远新、远翔、远晖与远强投资等公司。

  中央社引述检调人士指出,王又曾父子利用这种方式,让力华票券自1999年起授信给同一集团超过法定净值,获利新台币一亿元以上,涉嫌违反票券金融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王令麟在去年十二月底以投资为名,自东森购物百货拨付三亿元款项到鼎益鑫公司作为投资款,随后在没有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情况下,擅自在今年一月初自鼎益鑫公司取回一亿五千万元,涉嫌刑法背信罪。

  检调发现,王令麟妻子蔡雪卿(蔡咪咪)自2002年至2006年间并非东森电视公司职员,竟与前东森电视董事长张树森签订劳动契约,四年内支领包括每月四十万元薪资及年终奖金共两千六百七十万元,涉嫌违反

证券交易法与背信罪。

  检方日前发出传票,要求蔡雪卿十四日说明,但蔡雪卿目前人在海外,并未到案。

  另外,王令麟在去年七月十三日、七月二十五日将凯雷集团购买东森得易购公司所持有东森媒体股权的股款,汇入蔡坤源与蔡辛秀帐户,再转汇到王令麟帐户,涉嫌刑法侵占罪。

  至于小巨蛋体育馆围标案部分,检调查出王令麟与都会娱乐公司前负责人谢寅龙涉嫌围标工程,并在东森巨蛋公司得标后给予一定对价,涉嫌违反政府采购法。谢寅龙已遭承办检察官声押获准。东森巨蛋总经理林克谟、都会娱乐负责人杜佳桦、台北市政府前体育处长刘家增、前副处长房振昆等人,也因本案被列为被告。

  检调也查出,王令麟涉及南港园区售地案与中华商银违法融资案,变相为东森媒体取得九千万无担保贷款,并以无担保授信方式,使中华商银损失数千万元,违反证券交易法、保险法、商业会计法与银行法等金融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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