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一患者行凶一审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7日09:30 河北日报

  怀疑多收钱 砍断医生手

  新华社电(记者张洪河) 因怀疑医生张某多收诊治费,衡水市村民郭军全持菜刀将张某面部、手腕砍伤。日前,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军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医生经济损失近16.3万元。

  2006年11月24日下午,衡水市桃城区赵圈镇李店村村民郭军全在妻子陪同下,到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看胃病。期间,郭军全怀疑为他看病的女医生张某多收了诊治费并与他人私分,遂气愤不已,产生报复杀人的念头。次日下午2时许,郭军全携带自家的菜刀窜至张某所在的诊室,在询问张某诊治收费的过程中,趁其不备持菜刀向其头部猛砍。张某抬手抵挡时右腕部被砍断。张某倒地后,郭军全又持刀向张某的头部、面部持续砍击,致张某头部和面部多处砍伤、左眼球破裂。随后,郭军全逃离现场。经鉴定,张某左面部、右手腕部损伤,均为重伤。

  衡水市中院审理认为,郭军全持菜刀对张某身体要害部位进行连续砍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严重,考虑其杀人未遂、具有自动投案情节,故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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