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质疑交强险合理性 称其每年至少400亿利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7日10:48 民主与法制时报

  孙勇说,以公安部车管部门“中国机动车保有量达1.48亿辆”为依据,每年保费收入能达到1000亿元,扣除事故赔偿总额200亿元,再去掉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的业务成本200亿元,再去掉其他方面的开销,交强险每年至少有400亿的利润。

  “交强险”该何去何从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郑建峰

  驾车的人都希望每天出行能平安大吉,北京市民小裴也不例外。6月6日,他本以为“六六大顺”是个吉祥的预示,没想到惹来一场祸事,甚至不可理解地拿出一笔赔偿款。

  事情起因是一起交通事故:小裴驾车在主路上直行,车速平稳,一辆从辅路进入主路的汽车和他相撞,交管部门认定该事故由对方负全责。当小裴拿着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去了结此事时,出现的情况让他难以接受:他需要赔钱给事故负全责的对方。

  保险公司的人拿出一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其中第八条:“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这就意味着,因为小裴的车办了交强险,即使事故最终认定是由对方负全部责任,小裴也必须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同样对交强险存在质疑的还有孙勇、刘家辉两名律师,他们并没有妥协接受这一条款,而是以交强险不合理为诉讼内容,分别对条款的制定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提起诉讼。

  7月1日,“交强险”实施一周年之际,这两宗官司无疑将成为两份尴尬的“生日礼物”。

  每年400亿的利润?

  “莫名其妙惹来一场车祸,又莫名其妙赔了一笔钱,摊上这样的事只有自认倒霉。”自交强险正式实施以来,不少经历过交通事故的车主都对“不负责任仍需赔偿”条款感到无奈。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006年7月1日,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正式实施,名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交强险”如此定义: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其初衷是在事故之前预缴保费,当事故发生时予以扣除赔付。

  自“交强险”草拟时,其出现的必要性就引起很多专家的关注,褒贬不一。推行之后,涉及的问题也是社会热议的对象。记者通过百度搜索引擎检索,关于“交强险”的相关条目达到245万条。

  对普遍车主来说,交强险的通俗含义是:凡上路行驶的车辆,都必须办理此险。公安部车管部门的统计数字显示:截至今年3月,我国共有机动车1.48亿辆。

  “交强险原则是不赢利、不亏损,但实际上它每年给保险公司带来400亿元的暴利。”

  2007年4月,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认为交强险的存在并不合理,遂向保监会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交强险赔偿限额为6万元的规定。后因未被受理,孙勇诉至法院。

  他以公安部车管部门的数据为依据,计算并提出“交强险暴利说”:

  中国机动车保有量达1.48亿辆,按1000元的费率计算,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保费收入就能达到1000亿元。根据公安部的数据统计,交通事故每年在30万起左右,伤残死亡事故不到30%。按照保监会规定的限额,赔偿总额不会超过200亿元。扣除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的业务成本200亿元及其他方面的开销,交强险每年至少有400亿的“利润”,赔偿数额低于25%。

  孙勇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他对“强险”研究了8年,“它走每一步,每一步要干什么‘坏事’,我心里都有数。”

  “我肯定要找它的麻烦!”孙勇态度非常坚决。

  而在同城的另一端,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家辉也从自身的经历发现了交强险的问题。

  “我代理的诉讼立不立案下周就知道了。”刘家辉一边开车一边说,去年她的车子被撞,亲身经历了“根据交强险的规定,无责仍要赔偿400元”,这引发了她的职业敏感,随后开始关注《条例》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提出交强险“三宗罪”:无责财产赔偿,使有责方获得合法的“不当得利”;费率构成、厘定程序及决策过程不透明,使保费过高,保障过低;从交强险保费中提取救助基金加重投保人负担。

  于是,继孙勇之后,刘家辉成为又一名状告保监会的人。

  两起诉讼都集中在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保监会回应:没那么多

  针对“暴利说”,保监会通过媒体公开回应:认为“暴利说”的计算方式是不科学和不准确的。同时也做了计算: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共有机动车1.48亿辆,其中汽车5181.1辆、摩托车8248.8万辆、拖拉机1331.2万辆。摩托车和拖拉机合计占机动车总数60%以上,车均交强险保费在100元左右。即便各种车型的投保率都达到100%(事实上达不到这种水平),全国机动车交强险保费总额也达不到800亿元。

  保监会公布,去年下半年,经审计的全国交强险保费收入为218.7亿元。

  对此,孙勇认为这是“给公众提供的虚假数据”,因为保监会是在平均费率上作文章:汽车的费率按1000元计算,而1000算是最低的。在保监会公布的机动车交强险的费率表上,汽车分为35类,其中只有一类属于机关用车之外,其他34类都在1000元以上。通过加权平均法求得汽车的平均费率,“但每一类汽车的构成它没公布,我们无法知道。”孙勇估算的结果是1000亿元。为了不让保监会有别的说词,孙勇单算了汽车的:按1800元算(费率表的汽车中,2000元以下的是15类,2000元以上的是20类),5100万辆汽车的保费收费是918亿。

  然而这仅是保监会与孙勇双方争论的一个焦点,并不是引起诉讼的关键。孙勇提起行政诉讼的关键问题是交强险是否有必要存在。但6月11日下午两点,孙勇在北京市一中院的庭审现场当庭撤诉。

  有此结果的孙勇并没有懊恼,相反非常欣慰。他表示,他得到了自己苦求一年也没有得到的证据。

  法庭上,保监会出示了《关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行业协会条款费率的批复》和其公布交强险限额的新闻稿作为证据。但这两份证据却成为孙勇认为的“交强险赔偿限额无效”的“反证”。

  “根据交强险条例及《立法法》相关规定,交强险赔偿限额应由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共同制定,而其提供的证据证实了赔偿限额与费率均是保监会单方面发布,而非依照国务院文件,与有关部委联合制定。这根本不是行政规章,甚至连规范性法律文件都够不上。”孙勇称这个锅盖一揭,问题性质就变了,“交强险就不仅是暴利问题了,这规定根本就是无效的了。”

  而此前,孙勇向保监会提交的两次关于要求其取消交强险现行的赔偿限额的行政复议均被驳回。

  三个不认可

  “从民法角度来看,财产没有‘无责赔偿’这一说。”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童朋方介绍,由于意识到交强险可能存在很多法律问题,在4月26日,由腾讯网财经频道和该所联合发起了一个“交强险”研讨会暨听证申请新闻发布会。

  这么大的动静,童朋方说其原因起于本所刘家辉律师对自己车被撞后的交流,“大家从那个时候就开始关注,发现这几乎是个普遍问题”,转而进入更深的研究,最后总结出三个不认可:

  交强险的保费比较高,而赔偿的金额又比较低,并且无责赔偿,加重车主负担;

  交强险中含有的救助基金指向不明确,目前为止保监会也没有组织和设立这个基金;

  《条例》中“不赢不亏”原则,保监会如何认定这个属于企业经营的行为。

  “你不能自己关着门就把事情办了。”童朋方说,保监会在公布交强险费率的时候,并未进行听证。而这是价格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不符合《条例》的精神。《行政许可法》规定凡涉及重大国计民生和重大利害关系人的问题,应当举行听证。他表示,《行政许可法》为上位法,从法理上说,《条例》有问题。

  会后腾讯网开辟了财经专题,名为“‘交强险’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倒退?”

  刘家辉在网上开始向全国征集授权支持者,“愿意代表广大车主,就交强险费率等问题,向保监会申请听证!”

  6月7日,刘家辉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响应并授权的车主已有306人,6月4日,她已经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因为她对保监会有关她受156名车主之托递交申请书做出的复函不认可。复函中说:“根据《条例》规定及交强险费率审批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并不需要就相关行政许可举行听证。”

  刘家辉选取了其中的两个车主,做为原告,自己来代理诉讼,“要代表大家,这样才客观,才不是一家之言。”

  交强险何去何从

  薛女士是新华人寿的资深客户经理,“自己有车,也是被强制的一方”。她认为,交强险对自己的保护起不到多大作用,但所交的数额相对商业险是偏高的。她以自己所从事的人寿保险费率为例告诉记者:“100元就可以保10万的人身伤害。交强险数额1000多块钱,那为什么要保6万呢?起码应该保50万才合适。”她说,现在大多是以政策定制度,你不说就照旧,你说得厉害了就会好一些,所以对于网上和媒体,薛女士认为“呼吁一下会好些”。

  “险种实行以后才觉着费率高吧?”北京大学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教授说,事实上和国外保险险种相比,我国的保险费率几乎都是偏高的。“目前的情况是,大家需要的险种没有,大家不需要的险种定价高。”他表示,保监会代表公众利益,应该认真考虑实际问题,而人民银行是监管部门,应该予以关注。

  “交强险有失公开、公平、公正,政策值得检讨。”经济学家孙飞对此态度明朗,他认为,交强险体现了我国市场经济法制和保险市场法制建设的不完善,亟待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和具体的游戏规则,以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经济一定要公开、公平、公正,讲究市场主体的平等、自愿。”6月6日,《民主与法制时报》致电保监会,宣传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先发采访函给他们,但不能保证是否接受采访。而11日孙勇行政诉讼庭审后,保监会代理律师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

  事实上,和交强险相关的消息在此之前就已不断地从保监会公布出来……

  4月13日,保监会公布了《人身保险产品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并首次将听证会制度,纳入到了保险产品的审批流程中。

  4月22日,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对外公开表示:7月1日以后,中国保监会将对交强险业务的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并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规定,根据交强险业务盈利和亏损情况制定费率。对于费率调整较大的,保监会将进行听证。

  5月22日,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表示: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7月1日后将在全国范围实行,车主在上一年度交强险保单期满进行续保时将享受到浮动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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