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煤矿安全隐患,大方县出台新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7日11:59 贵州都市报

  消除煤矿安全隐患,大方县出台规定从业人员无证上岗最高罚50万

  金黔在线讯 6月15日,记者从大方县安全监察部门了解到,为消除煤矿生产的安全隐患,大方县作出规定:从7月1日起,大方县境内煤矿的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大方县有关部门每月将对煤矿检查三次以上,发现有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一次处以10万至50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其停产整顿,三次或三次以上发现煤矿企业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申请县政府对该矿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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