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洪洞黑砖窑真相:地方有关部门事先知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02:35 人民网

  山西黑砖窑事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衡庭汉16日被警方抓获,更多的真相也正浮出水面。

  在黑砖窑实际运行近两年的时间内,不仅当地村民集体失声,有关部门对它也一直保持“沉默”。

  本报记者调查表明,黑砖窑所在地的政府有关部门其实早就知晓黑砖窑的存在。

  频频送抵的执法通知书

  去年二三月间,河南淅川人衡庭汉经弟弟衡庭军介绍,认识了洪洞县人大代表、广胜寺乡曹生村党支部书记王东己和其子王斌斌,并且达成了承包砖场的口头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王东己提供机器设备、场地和制砖的原材料黏土,衡庭汉负责组织工人生产,王东己以每万块砖360元的价格,向衡庭汉收购,然后自己出售。

  就在衡庭汉承包了王东己的砖窑后不久,洪洞县的一些政府部门就找上门了。

  在王斌斌家,记者得到了《广胜寺所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洪矿管制2006第1号文)。该通知书认定该砖厂“未经采矿许可,擅自开采黏土加工砖瓦”,要求其“自2006年3月28日起停止违法行为”,并在“3月29日到广胜寺矿管所接受处理”。

  这份通知书的落款是洪洞县地质矿产局广胜寺矿管所,加盖了该所的公章,落款时间为2006年3月28日。

  “今年(2007年),砖窑交给广胜寺矿管所2000元罚款,但对方没有开任何收据,还说罚款数额是4000元,并一直到王斌斌家催缴。就在5月底砖窑被取缔后,矿管所的人还来催要。”黑砖窑案的一名知情者告诉本报记者,“以前只要每年砖窑开工,矿管所都要来罚款,之后就万事大吉了。”

  除矿管所外,其他政府部门也频频约访王斌斌。

  本报记者见到的一份编号为“洪环约广06023号文”的《约见通知》上写道:“王兵兵(为“王斌斌”之误,下同——记者注)砖厂:经检查,因环保事宜,王兵兵定于在4月19日上午9时接受广胜寺环境监察队的约见。”落款为洪洞县环境保护局,并加盖了公章,落款时间为2006年4月18日。

  “这次约见并没有罚款,但也没有对砖窑的生产造成任何影响。这些事实至少证明:即使在严格的产业监管缺位的情况下,砖窑开工时,洪洞县的地矿、环保部门也都来检查过。他们对砖窑的具体情况是了解的。”上述知情人称。

  1.1万元“办案经费”

  17日,本报记者还通过内部渠道获得了一张巴掌大的纸条,上写:“收到王兵兵壹万壹千元整。”落款为广胜寺派出所张安喜,落款时间为2007年5月31日。

  上述知情人告诉记者,这张收据所涉及的钱款,是黑砖窑被广胜寺派出所取缔后,派出所向王斌斌的妻子张梅索要的“办案经费”。

  “张梅总共给了广胜寺派出所3.3万元,但只有1.1万元有这样一个简陋的收据。”上述知情人说。王东己的二儿子王江江说,派出所当时称,这笔钱是用于被解救民工们的工钱、医疗及返乡旅费等开支。

  王斌斌的家人对记者表示,从案发至今,他们总共已经支出5.24万元,除给广胜寺派出所3.3万元之外,其余钱款主要用于支付被解救民工们的医疗费、工钱和返乡前的食宿。

  本报记者分别于16日和17日两次向广胜寺派出所进行核实。派出所值班室的工作人员证实,上述收据的署名人张安喜确为该派出所民警,但张安喜两次均不在,亦“无法联系”。

  17日中午12时,本报记者准备离开曹生村时,得到信息称广胜寺派出所人员来到王斌斌家中,追查是谁泄露了收据的内容。

  目前,山西省公安部门在全省专项行动中已解救出374名黑窑工,拘留涉案人员50人,其中包括洪洞县犯罪嫌疑人王斌斌等4人。(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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