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式 警察上门还失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05:5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本报记者 杨柳 实习生 吕纪元

  昨日上午,成都某茶楼服务员晓梅(化名)遇到一件让她喜出望外的事情——两名警察找到正在上班的她,将她被盗的手机发还给了她。这是高新公安分局最近实施的新举措:由民警把破案追回的东西主动送到失主手里。据悉,此举在全市公安机关中尚属首创。

  据了解,昨日,高新公安分局下辖的肖家河、石羊场派出所等都在集中开展破案后追回物品的上门发还活动。据高新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失主应该带着相关证件,在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办理相关手续后再领取失物。但是这种制度也可能给失主带来不方便,失主常常因为证件没有带齐而无法领取。

  现在,高新公安分局改变了发还失物的模式——由办案刑警上门发还,并且还将形成长效机制。分局一名负责人说:“之所以选在周日发还,是周日较容易找到失主,我们就把休息日当成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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