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要求保持灾区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23:3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18日电(记者 江国成)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灾区价格监管和调控,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最近一段时期,中国部分地区先后遭遇了较为严重的地震、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给群众生活和经济建设造成了不利影响。

  通知要求灾区价格主管部门强化价格管理:受灾初期,要重点加强粮油、蔬菜、肉禽蛋、食盐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管,防止价格大幅上涨;灾情过后,要重点加强防汛抗旱物资、交通运输、药品、防疫物品、种子、化肥、农药、砖瓦、砂石、水泥等价格的监管,促进抗灾救灾、灾后防疫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知要求,灾区政府切实做到粮、油、肉、蛋等食品不断档、不脱销。必要时适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补贴生产、采购重要商品,防止价格波动影响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指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适时开展市场价格巡查,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扰乱正常价格秩序的行为和各种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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