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师资格认定不再限制身高体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07:18 新华网

  四川省教育厅近日发出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取消了教师资格认定中身高、体重的要求,今后,要想在四川省取得教师资格,个子高矮、身体胖瘦不再是一道硬杠杠。

  通知要求:取消川教(2004)295号《指导意见》中:“男子身高低于160厘米,女子身高低于150厘米;男子体重低于45公斤,女子体重低于40公斤”的规定。对于教师入职身高要求,由录用教师单位在报考人员中择优确定。

  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有关负责人解释道:教师职业有特殊性,中小学的讲台一般1.3—1.5米高,课堂上教师的板书、与学生的眼神交流、面部表情交流和情感的交流对课堂效果非常重要,对教师身高进行限制也有一定的道理。川教(2004)295号《指导意见》就是根据2003年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师范院校的报考附加条件制定的。

  近年来,师范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已发生变化,非师范专业达70%,师范院校呈综合发展趋势,同时,师范教育体系也已开放化,过去教书的只能是师范生,现在越来越多的非师范专业学生通过考取教师资格证书走进了教师队伍,对教师由专业要求变为职业要求。同时,教学手段日趋多样化,教辅手段愈加现代化,电脑、多媒体等现代化工具的出现,让老师不再只靠板书教学了。

  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负责人说,此次政策调整就是适应形势的变化,体现出对每一位人才的尊重。衡量教师是否合格,要看他的课堂组织、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破除身高、体重的死杠杠,可以给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就业空间和更多的机会,也给用人单位更多的选择。

  据介绍,四川有70万教师,对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了社会认定,每年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达10万人。(记者梁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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