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五次保费上浮三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07:24 南海网-海南日报

  

酒后驾车五次保费上浮三成

  警察查酒后驾车。 本报记者 宋国强 摄

  本报讯从今年7月1日起,交强险费率将与车主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记录挂钩,实行浮动费率。保监会日前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根据草案规定,交强险实行费率上、下浮动将不超过30%。征求意见将于6月25日截止。

  与费率直接挂钩的是车主的两种行为。具体包括发生有责任的道路

交通事故的情况,以及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三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而在挂钩时,只计算交强险保单第一个年度中,已赔付的交通事故赔案和已最终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去年7月1日至今年7月1日之间,对有违章及交通事故发生的车主而言,上一年度每发生一次闯红灯或逆向行驶的,交强险基准费率上浮10%;无证驾驶的,上浮20%;酒后驾驶或交通违法行为五次(含)以上的,最高上浮30%。

  而对上一年度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车主,次年保费下浮10%;第二年还未发生的下浮20%;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发生的,最高下浮30%。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下浮10%;第二年还未发生事故的,下浮15%;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发生事故的,最高下浮20%。 (潘之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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