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对部分旅行社零负团费进行价格督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16:02 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6月19日电 (记者王禹涵) 记者日前从山西省旅游局了解到,这个省正开始全面治理旅行社的广告宣传业务和内部管理体系,对一些旅行社的“零负团费”行为进行价格督察。

  山西省旅游局发布的《山西省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旅行社业务广告发布须按照《广告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要求,广告用语规范准确,住宿标准不得使用“准*星”“相当于*星”或“同级酒店”等含糊表述;自费项目须明码标价,不得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方案特别指出,购物次数每天不能超过一次,不得强制游客购物。

  同时,此次治理整顿将全面清理各旅行社所属营业部,营业部不得以自身名义发布业务广告,不符合规定的营业部将被撤销。另外,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

黑车”“黑店”将被严肃查处。

  山西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副处长粱瑞廉表示,现在,社会上一些旅行社以超低价揽团出游,通过高额回扣牟取利润,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山西旅游主管部门将对“零负团费”现象严重的港澳、新马泰、海南、华东等线路产品进行价格督察,核定其成本构成,一经发现旅行社存在“零负团费”问题,将按照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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