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借钱给老公,给了白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16:29 金羊网-羊城晚报

  夫妻之间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就算写了欠条也没得追

  本报讯 记者郑思琪报道:丈夫向自己借钱,写下的欠条却不受法律保护?东莞黄玉(化名)在向丈夫追款时遇到此等令她倍感郁闷之事。昨日,记者从东莞市方中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来仪律师处采访了解到,由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属夫妻共有,除有特别约定,夫妻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借妻十万元 写下欠条却不肯还

  今年初,黄玉(化名)找到律师事务所,要请张来仪律师帮她打官司。案子很简单,就是别人向黄玉借了10万元,却没有在约定的日期归还。由于黄玉手中掌握着借钱时写下的借条,并且借条上还有双方的亲笔签名,张律师分析,这宗案子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可是,当张律师进一步追问借款人的信息时,却得知,向黄玉借钱的不是别人,正是黄玉的丈夫。夫妻之间怎么还有借钱写欠条这一说?难道黄玉与她丈夫感情不合,已经分居;又或者是他们在婚前就已经约定,双方财产分开算账?

  然而,黄玉否认了张律师的这些猜测。黄玉表示,她与丈夫的关系虽然不太好,但是两人并没有

离婚,也没有分居。两人虽然一直实行AA制,但这只是私下的做法,却没有通过公证手续正式确认。

  至于借钱写欠条这件事的缘起,黄玉解释说,她丈夫当时正急着用钱,便要黄玉借钱给他应急。可是,黄玉手上也没有那么多现钱。于是,她就回娘家帮丈夫筹措了这一笔钱。正是因为钱是娘家人那里挪借的,黄玉便要求丈夫写下借条,保证还钱。

  没想到,借条是写好了,丈夫却始终拖着不还钱。无奈之下,她只好选择用法律手段,来追回这10万元。

  如重新选择 应另想法保护自己

  这张借条可以给黄玉帮上忙吗?张律师明确告诉黄玉,这张借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在黄玉与她的丈夫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只要她和丈夫还维持着婚姻关系,双方在此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包括炒股、开店经营收入等在内的各种收益,都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即使夫妻一方继承了遗产,只要被继承人没有明确点名,这份遗产就属于黄玉与她的丈夫共同所有。

  而在夫妻财产共有的情况下,黄玉的钱与她丈夫的钱就没有明显的区别。换言之,她借给丈夫的钱,实际上,也就是她丈夫自己的钱,双方对这笔钱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婚姻中实行财产共有的夫妻双方,彼比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看来,黄玉打算通过法律手段追款的希望,已经无法得到实现了。如果可以重新选择,黄玉可以采取什么有效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吗?

  对此,张律师特别提醒,黄玉通过娘家借钱给丈夫时,她应该让丈夫与娘家人签订借款合同。这样的话,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无法要求偿还的情况。又或者,黄玉在借钱时,除了要求丈夫写下欠条,还可以与丈夫特别约定还款方式,以避免这笔借款因计入夫妻共同债务,而无法在夫妻之间实现兑付。

  当然,如果黄玉与其丈夫在婚前就已经约定好,夫妻财产各自分开结算。那么,丈夫欠钱不还的情况,也不太可能出现。

  (倩茹/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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