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规定醉酒驾车一律先送拘留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16:32 新华网

  新华网海口6月19日电 (记者冀琴伟、卜云彤) 海口市警方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行为,醉酒驾驶一律拘留,酒后驾驶一律扣车,并坚决杜绝说情风。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也是海口市历年来规模最大、处罚最为严厉的一次。

  据了解,海口市曾连续3年保持交通事故逐年下降,然而今年因酒后驾车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却在急剧飙升,今年前5个月,海口市因酒后驾驶而引发的死亡事故共10起,死亡11人,同比增长233.33%。因此,海口市警方决定从19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饮酒驾车、醉酒驾车,大力加强整治力度,对醉酒驾车的一律拘留。

  整治期间,对涉嫌酒后驾车当场测试酒精含量达50毫克以上的,一律由值勤单位带到海口市拘留所做血液检验,酒精浓度达到80毫克以上的一律处以15日行政拘留;酒精浓度达到20-80毫克的,一律暂扣驾照、记6分,并处暂扣3个月驾驶证;记分满12分的,由驾管所组织科目考试。

  对于违法驾车行为将采取“五个一律”措施,即醉酒驾车一律拘留;无证驾驶一律拘留;阻碍执法一律拘留;酒后驾驶一律扣车;

机动车无牌证一律扣车。另外,为杜绝说情风,交巡警支队要求所有参加整治的执法人员在执法期间,将一律关闭手机;在检测中,发现驾驶员酒后驾驶后将立即暂扣其手机,并直接带到拘留所进行血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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