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恶集于一身的专利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19:28 新世纪周刊

  -李子

  废除专利权,降低药价,有利于穷苦的艾滋病患者;硬币的另一面却是对专利权为基础的市场体系的致命打击

  面对艾滋病逐渐蔓延的严重局势,1997年巴西政府决定鼓励国内的制药公司复制抗艾滋病的专利药品,也就是公然倡导废除这些药品的专利权。这样做的结果是,巴西国内市场中,这些药品的价格大幅下降,只达到美国同类药品价格的1/4,个别药物甚至只有1/16。然后,巴西政府付费买下这些仿制药,免费发放给艾滋病患者。巴西政府的政策在挽救艾滋病患者的生命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巴西艾滋病患者的死亡人数急剧下降。

  同样面临

艾滋病严重威胁的南非政府也采取措施,对艾滋病药物的专利权进行了限制。南非的做法是颁发强制许可令,单方面规定了专利价格——当然是低得多的价格,这样,就使更多的患者得到使用这些药物的机会。紧随南非,泰国也推出了类似的举措。

  印度的做法则更为彻底,干脆决定不再给食品和药品颁发产品专利。这样,印度的制药者就可以直接仿造西方制药公司的专利产品了。仿制药的价格只受到制造成本和市场需求的影响,专利的费用不复存在。而且,由于没有专利权,同一种药品在印度国内有多家厂商生产,而在有专利权的国家,往往某种药品只是由持有专利的唯一供应商提供。结果,印度的药品市场极具竞争性,价格在竞争的作用下非常低廉,有时低到只有美国的1

  /40。

  这些国家对待专利权的态度激怒了持有专利的欧美制药公司。它们决心捍卫自己的专利权。为此,它们一方面通过媒体抨击侵犯专利权的政策,指出这种政策必将大大抑制科学研究的发展速度,并在根本上断绝患者得到救治的机会。另一方面,制药公司投入大笔金钱进行政治游说活动。它们游说美国政府对巴西实施贸易制裁,并对一些生产仿制药的公司进行起诉。当时,几十家制药公司对南非政府提起诉讼,指责南非践踏专利权。

  美国政府接受了专利持有者的立场。对那些公然侵犯专利权的国家,美国威胁要实施贸易制裁和削减援助数量。在外交上,美国政府也展开交涉,希望说服那些国家收回侵犯专利权的法案和政策。同时,美国还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控诉巴西,指责其破坏了国际贸易的规则。

  美国政府的这些行为不但没有阻止有关国家继续限制艾滋病药物的专利权,还引起了世界舆论的极大抗议。反对者们在报纸上连篇累牍地报道艾滋病患者的苦难,抨击资本家的贪婪。他们还举行各种形式的示威活动,向美国政府和持有专利的制药公司施加压力。示威者称制药公司的总裁为“艾滋病吸血鬼”,说他们“比病毒还要邪恶”。这种强烈的示威活动取得了极大的成功。以至于有的制药公司的股东因为担心公司的形象受损,而主张降低向贫穷国家出售药品的价格。而对南非政府提起的诉讼也在舆论的压力之下以撤诉收场。这等于承认了贫穷国家可以由于公共健康的原因取消专利权。

  在舆论的压力之下,美国政府的态度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宣布不再对侵犯专利权的国家实施贸易制裁。好几个国际组织都积极出面进行协调和组织谈判。一些私人基金则提供了资金支持。2000年,5大制药公司同意就出售给亚非国家的药品价格进行谈判。2001年,主要大公司宣布,它们决定仅以成本价向发展中国家出售药物,这相当于西方国家

药价的1/10。其中一家公司宣称:它们不打算在非洲的艾滋病药物上获取什么利润。

  于是,在艾滋病药物的全球市场中,原来以专利权为基础的市场秩序发生了很大改变,以尽可能满足贫穷患者治疗需要为核心目标的新市场秩序逐步形成。而且,这个过程并不是市场自发演变的结果,而是带有明显的人为因素,其中,政治和舆论的作用至关重要。

  专利权及其他有关

知识产权的问题,一向都让经济学家感到十分棘手。在这些问题中,无法找到前后一致的逻辑原则。现实中实行的都是权宜之计,并没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但问题又不容回避,必须找到解决的办法。

  主张坚持专利权的观点当然有充分的理由。如果发明者不能通过专利垄断得到足够的收益,就很少会有人去从事并不轻松、风险极大的科学研究了。限制专利权只是在改变利益的分配格局。如果根本就没有新的发明及其收益,也就谈不上什么分配了。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如果没有西方国家严格而有效的专利制度,很可能现在人类还是对艾滋病束手无策。在那种情况下,那些反对欧美制药公司专利权的示威者们又去向谁抗议呢?

  这种说法虽然言之有理,可是也很难说服那些主张限制专利权的示威者。实际上,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新药的发明,虽然从整体上改善了人们的境遇,但同时也改变了所有患者的机会成本。如果没有新药,患者延续生命的机会成本是无穷大,这时自然只好听天由命。现在有了新药,患者延续生命的机会成本就大大下降了。而人们对于生命的渴求并没有变化。在需求不变的情况下,成本的下降自然会刺激供给的增加。更多的患者要求得到原料,去生产一种产品——自己的健康。这时,要求患者及其同情者继续保持过去的态度,也是一厢情愿。

  也就是说,示威者们要求得到低价药物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应该加以认真对待的。仅仅简单地重复专利权对于促进创新的意义,是不能解决任何分歧的。而且,无可否认的一点是:专利权在促进创新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但是专利权的存在也的确妨碍了新成果的推广使用。在这方面,专利权和其他的财产权确实是有所不同的。因此,在某些紧急的情况下,尤其是公共卫生面临威胁的时候,专利权在推广使用方面的阻碍作用是应该被以某种方式破除的,这样做才能够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说,至少在某些局部地区和某个时期,政府等强制因素的介入是可以接受的。对此一律加以反对,并不是负责任的态度。

  不过,示威者们把专利权看作杀人工具,认为专利权危害了发展中国家居民的健康,也未免是在歪曲事实。真实的情况是,是贫穷,而不是专利权,才是危害发展中国家居民健康的最大因素。以艾滋病为例,即使患者得到了低价甚至免费的药品,也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许多艾滋病药物的使用都十分复杂,患者需要得到医生的持续指导,而这种医疗服务同样需要大量的经费。所以,对于那些真正贫困地区的患者,简单地废除专利权,作用是非常有限的。而且,艾滋病虽然引人注目,具有极大的新闻价值,但实际上在许多贫困国家,营养不良、肺结核、疟疾等常见病才是最大的杀手。政府如果把过多的资金用于艾滋病的防治,就会影响到对这些疾病的防治,从而损害国民整体的健康水平。

  而且,限制艾滋病药物的专利权虽然在一些国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可能推广的。以专利权为基础的市场体系在促进新药研发方面具有极大的优势,取得了极大的成功,现实中并没有什么替代机制能够取得同样的成功。与市场体系相比,由政府或者国际组织主导的医学研究取得的成果是非常少的,只有市场才能提供足够的激励。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