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有关部门和高校不能借调整招生计划做文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06:32 东方今报

  北京消息2007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陆续展开,教育部有关负责人19日强调,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严禁利用调整计划“做文章”。

  这位负责人指出,教育部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网上录取各项安全保障和数据准备。各地、各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报经教育部汇总备案并分送各省(区、市)的招生来源计划。“严禁省级招办为争取调整计划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严禁高等学校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

  为保证计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各省级招办应在批次录取开始前,向有关高等学校及时提供生源统计情况。确保所有被录取考生都可以在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网络平台上查到

录取结果

  各地要全面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准确地向考生公开、公示或提供查询有关录取政策、录取状态、录取结果等信息。

  同时,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招办进一步完善志愿填报和投档模式,增加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录取机会,完善招生信访服务网络,成立省级招生监察(仲裁)领导小组,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教育部称,所有考生被录取后,都可以通过“三关”核实本人录取信息:一是收到教育部公布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邮寄的录取通知书;二是可通过省级招办和招生院校设立的招生信息网查询核实本人录取结果;三是高校在新生入学后将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经省级招办办理的录取手续对新生实行学籍电子注册。新生在本校及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注册网上可查到自己是否已具有学籍。

  今年各省招办将向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录取的本科层次考生出具《录取信息确认表》,考生只有同时收到被录取院校寄发的《录取信息确认表》和录取通知书,才是被正式录取的学生。W综合新华社、北京晨报消息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