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不是赔钱的买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07:39 南海网-海南日报

  花上3500万元,加上每年的设施运行费525.6万元投入治污,换来的是节省水费、排污费、农赔费、污水处理费等,每年可达2921.65万元的综合效益,而且两年就可收回全部治污投资。耗水排污大户中铝贵州分公司,就是这样通过技术攻关减排治污,使高浓度污水全部转化为再生水二次利用,实现了污水零排放,也为企业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节能减排治污不仅仅是企业一家的事,也是各地政府的职责;而如何调动企业的治污积极性,政府部门也是责无旁贷的。在促进和帮助企业节能减排治污的过程中,有关政府部门既要要求企业算治污的收支账,更要帮企业算经济和社会两个效益的大账。还要用好政策杠杆,一方面,不能让污染企业交付的罚款比治污成本还低,可以心安理得地大肆排污;另一方面,还要支持企业用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科学治污,将“末端治理”转变为“源头控制”,用优惠政策促进节能减排新技术在全社会共享,使企业内部科学运转的“小循环”,最终带动起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循环”。从这一点上说,治污无论对企业或是地方政府,都不是“赔钱的买卖”。 新华社记者 王丽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