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把前妻私生女送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11:53 海峡都市报

  19日晚,记者在鼓楼区兴园路看到一则“送女婴多个”的广告。记者通过该电话从中间人陈先生处了解到,其老乡胡先生打算把前妻与其情人的“私生女”送人,并收取几千元钱。但直至20日下午,接胡先生电话的男子一直没有承认有此事。

  律师称,如果情况属实,胡先生此举是拐卖儿童的违法行为。

  中间人称:老乡想把前妻“私生女”送人卖钱

  19日晚,记者在兴园路一面墙上看到,两行用粉红色粉笔写的“送婴广告”:“送女婴多个,电话83891XXX。”

  记者按“广告”上的电话打过去。一名中年男子称,他的老乡胡先生有一个女婴要送人,并收取几千元钱。

  他告诉记者,女婴是胡先生前妻与其情人的“私生女”,已3个月大。

  “为什么要送人?”记者问。

  陈先生说,他与胡先生夫妻俩都是江西人,现在福州台江打工。几个月前,胡先生突然发现妻子怀孕,并产下一女婴。他觉得奇怪,结婚10多年,儿子都十四五岁了,妻子怎么会突然生产?经

医院亲子鉴定,胡先生发现孩子是妻子与情人许先生的,后来胡先生与妻子协议
离婚
。当时,女方不要孩子,由男方代为抚养,但胡先生考虑到自己已有一子,于是决定将女婴送人。

  “他本人意思可能会收取几千元钱。”陈先生说。

  与陈先生商量后,胡先生在鼓楼兴园路墙上多处写下了“送婴广告”,并留下了陈先生的电话号码,由他当中间人。

  “孩子在哪里,我们想看一下,怎么联系胡先生?”记者问。陈先生给了记者胡先生的电话号码838972XX。

  送婴电话变成了公话和公司电话

  记者按照这个电话拨过去,一名年轻女子在电话中称:“我这里是公用电话,没姓胡的,你打错了。”随即挂断了电话。

  记者再次询问陈先生时,他表示电话号码没错,接电话的可能是胡先生的姐姐,可能她不知情。随后,陈先生又给了记者一个号码889819XX,称是胡先生的

小灵通号码。

  “没这回事,谁告诉你的,你就找谁去。我这里是贸易公司,你打错了,没有姓胡的。”接电话的中年男子称。

  记者再次回拨陈先生第一次给的电话号码,对方换了一名男子,口音与小灵通中的相同,他的回答与上次无异。当记者询问贸易公司的名称时,对方没听完就匆匆挂断了电话。

  记者通过114查询得知,这两部电话均未登记。

  20日下午1时许,记者试图再次与胡先生取得联系。接电话的男子(与前日接电话男子同口音)称:“我们这里是贸易公司,有好几个姓胡的,你找哪一个?”未等记者继续发问,电话又被匆匆挂断。

  律师称:这是拐卖儿童行为

  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孙勇称,如果胡先生将孩子送人并收取一笔费用的情况是真的,就是违法了。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如今男方又不要孩子了,可以亲子鉴定的结果请求法院将孩子判给女方。此时,女方如不要就是遗弃,是违法的,应负法律责任。

  如果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而女方不要孩子,男方代为抚养,如今男方不想继续抚养,则必须将孩子归还女方。否则,胡先生现在的做法就是拐卖儿童的违法行为。

  (福州晚报记者 刘栋宾 兰超/文 陈建国/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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