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定不准任意开警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15:02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成都6月20日专电(记者刘大江)从7月1日起,四川省将对警车、公安专用车的违规使用情况进行为期4个月的清理,特别规定非紧急公务不准开警灯拉警报扰民。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安厅、省司法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特别规定:在非执行紧急公务时,严禁随意开启警灯、警报器扰民,严禁闯红灯和闯单行线、禁行线,不得强行超车,随意逆行,抢占公交专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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