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据新华社成都6月20日专电(记者刘大江)从7月1日起,四川省将对警车、公安专用车的违规使用情况进行为期4个月的清理,特别规定非紧急公务不准开警灯拉警报扰民。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安厅、省司法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特别规定:在非执行紧急公务时,严禁随意开启警灯、警报器扰民,严禁闯红灯和闯单行线、禁行线,不得强行超车,随意逆行,抢占公交专用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