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查获4410支违禁仿真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2日04:15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吴昊通讯员潘洁

  

宁波海关查获4410支违禁仿真枪

  早报记者昨日从宁波海关获悉,其隶属的大榭海关日前在转关出口货运渠道查获115箱计4410支禁止进出境的塑料仿真枪,与仿真枪一起夹带在出口货物中的还有96瓶仿真枪BB弹。

  这些独立包装的仿真枪主要为霰弹枪、冲锋枪、手枪、卡宾枪等,外壳为黑色硬塑料,部分内部机件金属制;弹匣、瞄准器、消音器、红外激光灯等配件齐全,枪身比例与实际枪支相仿。海关人员初步测试部分枪支后发现,塑料子弹的射程在40—50米,对人有一定的杀伤力。经有关部门确认,这批仿真枪的外形、颜色、质地与我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近似,尺寸介于《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尺寸的1/2和1倍之间,属国家严令禁止进出境的货物。

  据悉,1993年海关总署、公安部联合发文,将仿真武器列为禁止进出境物品,运输、携带、邮寄仿真武器进出境未申报的,海关将予以没收,并按《海关法》、《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处罚;走私仿真武器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近年来,随着野战游戏的风行,国际市场对仿真枪的需求量加大,出口利润较高,国内一些企业铤而走险,在国内生产,并企图以伪报、瞒报、夹带的形式“闯关”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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