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硝酸铊“每克仅2元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2日04:16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李克诚

  被列为国家管制化学品的硝酸铊竟轻而易举地被一名大学生弄到,而这也导致了另外3名大学生“铊中毒”悲剧的出现。昨日,法律学者、化工专家和心理学家等多位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接受早报记者采访,在谈到中国矿大“铊中毒”案时无不唏嘘惋惜,表示若国家监管部门或者生产厂商能真正“负起责任来”,悲剧本可避免。

  硝酸铊来源:网购“2元/克”

  据中国矿大相关人士透露,犯罪嫌疑人作案用的250克硝酸铊是“通过非法途径从四川一家化工厂买到的”。具体是什么“非法途径”,警方和校方均不愿详谈。学校宣传部有关人士称,这些东西肯定不可能是从学校的实验室里获得的,而是常某以“每克2元钱”的价格通过网络购买的———据了解,1克硝酸铊经水稀释食用后,足可严重危及人的生命。

  据悉,硝酸铊是国家严格管制的危险化学品,真的能从网络上轻易购买到吗?“完全有这种可能”,南京工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朱敦如教授对早报记者表示,尽管国家的法律法规对硝酸铊此类危化品有着严格的管理控制,但“一些化工厂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很有可能对这些规定置之不理”。

  据朱敦如教授介绍,“铊”元素在自然状态下多以化合物的形式存在,硝酸铊就是一种类似食盐状的白色晶体物质,因系固体,非常容易保存和运输,快递或邮寄“是有可能的”。

  外流原因:监管不过关

  据警方有关人士介绍,硝酸铊在我国属于第三类B级无机剧毒化学物。购买此类危险品一般需要有采购证明,且在包装、运输上都有特殊标志。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监管部门)对化学毒品管理不严,法律形同虚设!”

东南大学卫生法学研究所所长张赞宁教授以他的亲身经历说,“我在网上输入‘铊’字,竟然出现了大量邮购铊化合物的广告,这种剧毒品怎么可以随便邮购呢?”某些厂家的行为实在是“严重不负责任”。

  据了解,国务院于1992年修订通过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于剧毒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甚至对废弃品处置等多个环节均有明确细致的规定,并具体对公安、工商、铁路、邮政等各部门的法律职责作了规定。

  “如果有一个监管部门严格把了关,犯罪嫌疑人就不能轻而易举地弄到硝酸铊,3名大学生‘铊中毒’的悲剧就可以避免。”张赞宁教授不无遗憾地说。

  

剧毒硝酸铊“每克仅2元钱”

  在京中毒学生开始针灸治疗

  早报讯昨天,朝阳医院医护人员护送两位铊中毒学生来到针灸科接受治疗。医生说,针灸治疗将有助于促进中毒者恢复肢体功能。

  经过朝阳医院11天的治疗,两位中毒学生的情况正在好转。昨天,他们两人已可自己进食并完成从职业科病房到针灸科的短途行走。两人的主治医生之一杜旭芹大夫告诉记者,昨天已为两人开好了血铊和尿铊的检验单,预计两项检查在下周进行。到时就能知道经过两次血液灌流治疗和十多天的休养后两人体内的铊毒素的含量情况。

  昨天,两位中毒学生开始了针灸治疗。杜大夫透露,多位专家会诊后认为针灸治疗可促进中毒者的肢体恢复。现在两人每天在医护人员的接送下,往返于职业病科和针灸科之间。这两个科室之间距离并不长,正好可以当作两人的恢复项目之一。《北京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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