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卖花8天查了121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2日08:54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李大泽通讯员 郑晖 饶泽强冯林榕

  本报讯 昨日上午11点,福州二环路五四路路口南侧机动车道上,黄某和同伴正在卖花,一位民警走过来,向她敬了个礼,“对不起,你不能在这里卖花。”黄某等人离开了机动车道。但民警刚离开,黄某等人又回到马路上,继续卖花。民警要求他们离开,没有作用,遂把他们带回了所里,依法对黄某等人处以50元罚款,并且没收销毁了所卖的花。

  从6月14日开始,福州警方对市区机动车道上卖花、卖物品的人员给予处罚,对不服从警察查纠的人员,一律带到派出所调查罚款,并没收其尚未出售的花。截至昨日,交巡警8天里共查纠行人在机动车道卖花、卖物等交通违法121起,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提高了市区主干道和路口交通通行能力。民警同时呼吁广大司机不要购买这些人的花,以彻底杜绝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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